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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博士向1996年出版的X杂志提交了一篇文章。1997年1月,B博士写信给编辑,指出了A博士的一个错误。不久之后,B博士向《华尔街日报》提交了一篇较长的社论,在更广泛的背景下讨论了这个错误引起的问题。然后,B博士撤回了这篇文章,并在3月底将其提交给了Y杂志,他在一封附信中写道:“我们不知道有任何其他论文描述了这个问题……这篇论文没有在其他地方得到考虑。”5月初,Y杂志将B博士的文章发送给同行评审。与此同时,B博士写给X杂志的信在6月初被接受。6月10日,B博士的一篇修改过的论文被退回Y杂志。编辑要A博士回答,问B博士对此是否有异议。B医生于7月1日传真回复如下:“如有需要,请随时要求A医生回复。我们发现错误时已经和他通信了。然而,请注意,我们就这个错误给X杂志的编辑写了一封信,希望他和他的同事对此作出回应。“Y杂志的编辑决定不寻求a博士的回复,理由是a博士最终会在X杂志上得到回复。7月15日,B博士的信在X杂志上发表,加上11月8日a博士的强烈反驳,B博士的文章发表在《Y杂志》上。在《X杂志》上没有提及他的信或a博士的回应,而《Y杂志》的编辑也没有看到任何信件。《X》杂志的编辑向《Y》杂志的同事抱怨说,这一集代表了双重出版,为此他计划发表一份声明。(1) 他这样做对吗?(2) 他还应该做什么?(3) 《Y》杂志编辑该如何回应?
·提交人本应引用这封信和反驳。
·
两种期刊的编辑都应做到清白,并尽快在Y期刊上刊登复刊公告。
A博士已经处理了一个反驳,如果A博士愿意的话,可以邀请他回答。
编辑应该告诉A博士正在做什么,然后收集所有的证据,并处理B博士的不明确
A医生和B医生都没有回应,这个案子一直没有解决。
提交了一篇论文,描述了未经许可的研究药物的使用。该论文的一位评论员提请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自1992/3年以来,研究中的研究人员都没有获得过这种药物。这种药物是由一个制造商独家生产的,该制造商对这种化合物的供应实行了极为严格的政策。我联系了临床主任,他证实,该小组自1992年以来就没有收到这种药物的供应,当时供应的材料的有效期为1993年。我该怎么办?
·关于这项工作何时完成,我们需要作者的答复。
编辑可以向作者指出,他对1993年该药被撤回感到困惑,并质疑数据的合法性。
编辑说这些数据干净得令人难以置信,统计学家应该对它们进行彻底的分析。结论
编辑应该要求作者提供患者同意书的复印件和原始数据。
如果研究是在该日期之后进行的,则应告知院长药物的有效期,并询问该研究是否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
这篇论文发给了一位统计学家,他无法证实或驳斥数据的“生物”或“非生物”来源。作者回应说,这项研究是在原药有效期内进行的。这篇论文来自英国以外,没有足够的证据告知该机构负责人。这篇论文因优先级低而被拒绝。理想情况下,这个病例应该被转介给外部机构,并安排检查患者报告簿和检查研究日期。
我们暂时接受了一项随机对照试验,对患有特殊疾病的幼儿进行排除性饮食。试验设计是一组在第二组之前一个月开始排除饮食。换句话说,两人都接受了“治疗”。试验的一个部分是,那些被认为对某种食物过敏的儿童被重新用这种食物进行激发。当天晚些时候,我们发现这项研究没有得到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尽管这项试验是在英国一家大医院进行的。作者没有将研究提交伦理委员会批准的原因是:“因为所有的孩子都收到了关于饮食排除的建议。对照组和试验组之间唯一的区别是饮食建议被推迟了一个月。因此,所有的孩子都接受了排除饮食的试验,作为常规管理的一部分。没有涉及毒品。鉴于此,伦理委员会的批准似乎没有必要。我与伦理委员会的一位成员非正式地讨论了这个问题,他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决定,“我们拒绝了这份文件,理由是没有得到伦理委员会的批准,但应该得到批准。但我们应该做更多吗?这是研究不端行为的一个例子吗?
一致认为这是对儿童的公然实验。
他们的父母已经同意进行饮食管理,但被告知这是一次试验,这被认为是草率的行为,而不是有意回避道德认可。
同意这是研究不端行为的一个例子。
编辑建议写信给作者所在的机构提请注意此事,并将信复印给作者及其部门负责人。
编辑应该征求机构的反馈意见。
有人向信托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投诉,他进行了调查。因此,对获得道德委员会批准的要求更加严格。
一位研究人员写信给我们指出,1993年在德国一家杂志上发表的一篇论文几乎是逐字逐句地从1989年《英国医学杂志》和1992年《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中拼凑而成。德国报纸的文章中大约四分之三的材料来自这两种期刊。数据可能是原始的,但似乎不太可能。我们该怎么办?
《英国医学杂志》和《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编辑一直保持通信联系,并已写信给《德国杂志》的编辑。编辑应该向作者索取原始资料。应通知所有其他受影响期刊的编辑,然后集体提交给作者研究所。如果这些指控能够得到证实,则应通知该机构,如果他们没有采取行动或作出解释,则所有期刊将同时发布剽窃通知。
这位作者被证明犯有许多剽窃罪。他被解雇了。
一位评论员怀疑数据是伪造的。我们写信给作者说我们的审稿人想看看原始数据。作者回答说,这项研究是在美国进行的。然后我们回信说,他在美国的同事可能会很高兴这项工作正在提交出版,并会很高兴地发送数据,但没有这一点,我们就不能再考虑这篇论文。线路不通了。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一本杂志刊登了一位学生的来信,却发现不是他写的。编辑已经写信给他和他的系主任道歉,杂志正在发表一篇文章说这封信不是学生写的。这篇文章很可能是他的一个同学写的。我们应该鼓励院长进行全面调查吗?
给编辑的信很难鉴定。杂志应该发表一篇收回的文章,并用社论强调这一点。应通知并建议院长写信给每一位学生,指出这种违反道德的行为。
该杂志发表了一封撤回信和一篇讨论这一罪行的社论。《华尔街日报》还向院长提出了正式投诉。罪犯没有被调查。
一组研究人员正在进行一项研究,探讨65至69岁的女性是否会接受乳腺癌筛查。他们计划以同样的方式邀请这些女性进行筛查,就像邀请年轻女性进行筛查一样,但他们不知道自己是研究的一部分。作者希望得到关于期刊是否愿意发表他们的研究结果的建议,尽管事实上,这些女性不会知情同意参与这项研究。
诚实是上策。必须告诉妇女这是一项调查,因此研究人员想问的问题可能没有答案。
《华尔街日报》说,提交论文时将予以考虑。
我们收到一篇论文,作者将一群婴儿置于生理上不正常的环境中。然而,这些情况确实在一些人的生活中经常出现。没有一个婴儿有任何问题,但他们中的一些人是已经死亡的婴儿的兄弟姐妹。一些婴儿在非自然环境中表现出生理变化,这增加了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暴露在这些环境中可能遭受严重后果的可能性。这项研究的确切含义很难解释,但它确实表明,这些生理上不正常的情况可能会对婴儿造成严重后果。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了这项研究,所有孩子的父母都给予了知情同意。然而,我们的编辑委员会担心这是一项非治疗性研究,而且那些兄弟姐妹去世的孩子的父母可能会发现很难拒绝同意这项研究。因此,我们委托进行了一项伦理评论,作者在评论中认为,这项研究是不道德的,部分原因是我们发现了同意的问题,部分原因是研究人员没有明确的先前假设,也没有进行权力计算。因此,他们产生了很难解释的研究成果。(1) 这项研究是否足够不道德,以至于我们不应该发表它?(2) 我们是否可以发表一篇评论,认为这是不道德的研究?如果我们这样做,是否应该给予提交人答辩权?(3) 或者,正如作者所说,我们应该自己写评论,而不是委托一个局外人?在我们的评论中,我们可以表达我们的道德怀疑,但是我们认为这篇论文是可以发表的。
(1) 伦理委员会已经批准了这项研究,但委员会、编辑和评论员之间存在不一致。这篇论文已被接受,作者们被告知将委托撰写一篇评论和社论,他们将在发表前看到这些评论和社论。(2) 这是一个吃蛋糕的例子。(3) 理想情况下,伦理委员会主席应该撰写评论。
这篇论文发表时对伦理问题作了评论。
一位评论员写信投诉说,他发给我们的一篇评论中写道“保密不传作者”的部分内容被传给了作者。他说了一些相当贬损的话,这些话在他把评论发回作者之前已经被编辑删掉了。剩下的评论是批评的,但并不起眼。
(1) 审稿人向编辑发送审稿人不愿意让编辑转达给作者的评论是否可以接受?编辑有权接触那些被拒绝给作者的评论,这难道不是不科学、不公正的吗?
(2) 如果审稿人向编辑发送的评论被标记为机密,他们是否有义务尊重机密性?
(3) 编辑们是否应该完全弄清楚他们想要的是可以直接传递给作者的评论、只针对他们的评论还是两者的结合?
问题(1)和(2)的答案在(3)中。《华尔街日报》必须从一开始就预先制定政策。在这种情况下,情况并非如此,因此问题是它自己造成的。
该杂志正在审查其程序。
一位医生提交了一份报告,说明他的女儿如何诬告他小时候虐待过她。他的女儿是另一位英国医生。我们想把这个帐号作为一个关于错误记忆综合症的文章包的一部分发表。我们正在考虑的问题是:(1)发表一些描述家庭冲突亲密关系的文章,来说明一个主题,这对吗?(2) 即使我们要匿名发表论文,我们还需要女儿的同意吗?(3) 我们应该给女儿一个回应的权利吗?(4) 即使女儿拒绝同意,拒绝回应,我们是否应该继续发表论文?
父亲不想得到女儿的同意。什么也没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