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作者和贡献者身份作者
一位作者提交了一份手稿,说他是唯一的作者。手稿得到了同行的好评,最终被接受。文章发表一段时间后,一位合著者告诉作者与该杂志联系,更正作者名单。记录的作者(AOR)这样做了,并向期刊提供了合著者的名字。
编辑与作者组一起确定错误的来源,并确定作者的名单和顺序。AOR承认,他本应该把更多的作者归功于他。所有作者都同意更正后的作者名单,但AOR坚持要成为第一作者,其他作者不同意。
根据COPE指南,编辑联系了AORbob官方app大学寻求帮助,发现提交人已经离开,现在是另一个国家的居民。大学未能协助解决作者问题。AOR随后联系了《华尔街日报》,并表示由于在作者顺序上存在分歧,他要求收回这篇文章。
编辑和合著者再次试图解决争议,但AOR拒绝承认任何其他主要作者。然而,AOR同意,在撤回之后,手稿可以重新提交给另一位主要作者。试图协商另一种解决办法,并就收回的后果进行教育,但未能成功地解决问题。
COPE论坛的问题
论坛一致认为,编辑在处理此案时遵循了正确的路线。如果文章本身是健全的,并且文章中的研究或数据的完整性没有任何问题,那么一篇文章因作者争议而被撤回通常是不合适的。撤回的目的是为了更正科学记录,而不是为了解决著作权纠纷。
此外,出版商或编辑的职责也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这些问题需要作者所在机构进行调查和解决。编辑可能希望将这一请求发回该机构,并表示除非给出具体的撤回理由,否则该期刊不会撤回文章。
COPE收回指南(bob官方app//m.lang0752.com/files/retraction-bob官方appguidelines.pdf)包括一节“是否应在有争议的作者身份的情况下适用撤回?该指南指出,“如果没有理由怀疑调查结果的有效性或数据的可靠性,仅以作者身份争议为由撤销出版物是不合适的。”理想的情况是作者就行动bob官方app方案达成一致。否则,应该要求该机构进行调查。如果该机构没有进行调查,或没有作出回应,该杂志应考虑发表一份关切的表达或更正,其中应透明地说明该杂志已意识到存在持续的作者争议。
另一种观点是考虑是否有理由基于侵犯版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例如,诽谤、隐私)而撤回。如果出版商发现其他作者作为作者被列入这一名单的权利受到侵犯,那么撤回可能是合理的。论坛将建议出版商与他们的法律部门协商,以确定是否有一个严重的法律问题,必须收回的文章。这篇文章是否与其他作者名单一起再版是另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但这意味着研究没有丢失,但作者身份得到了纠正。
对于未来的投稿,期刊可能希望更新他们对作者的指示,声明投稿时需要所有作者的签名声明,承认作者的顺序,手稿中不应包括其他任何人作为作者,并且手稿将不会仅基于著作权纠纷。
一位经手编辑在咨询了一位资深编辑后,未经审阅就拒绝了一篇论文。通讯作者在大约两周后发出上诉,要求给予论文第二次机会,并送交同行审查。他补充说,如果有新的决定不经审查就予以驳回,编辑应详细答复上诉信中提出的一些问题和评论。他还提到,为了说明这项研究的重要性,他曾在社交媒体上做过一次民意调查,询问这篇论文是否比他在民意调查中提供的另一篇文章更符合《华尔街日报》的读者群,而这篇文章最近在《华尔街日报》上发表。另一位资深编辑也宣读了这一呼吁,并同意再次拒绝该论文,但没有提供任何详细解释,因为这种行为被视为边缘欺凌行为。
在第二次拒绝三周后,通讯作者联系了《华尔街日报》,表示对这一决定感到失望,并威胁要求获得信息自由,要求查阅导致作出编辑决定的编辑之间的通信。此外,他还表示,他将写下自己在《华尔街日报》的负面经历。
经办编辑认为这是攻击性和诉讼行为,并与该杂志研究科负责人分享了信件,后者回复了作者,并在信件中抄袭了资深作者。高级提交人的答复是承认提交人的不当行为,并承诺在内部采取行动。
论坛一致认为,《华尔街日报》行为得体,办案正确。
就《华尔街日报》在未来的情况下可以做些什么而言,COPE审计强调了上诉程序的必要性,而且该程序在作者指南或《华尔街日报》网站上有明确的描述。杂志不妨再看一下他们对作者的指示,并在申诉过程中列入一份关于编辑决策过程的声明,声明副编辑酌情向编辑提出建议,最终决定权在编辑。《华尔街日报》还不妨在作者指南的显著位置补充一点,即一般来说,审议和决定是保密的bob官方app,任何具体的询问都必须由律师正式要求。
论坛建议,回顾过去,也许该杂志应该让其他合著者参与,因为发出威胁的是通讯作者。合著者可能没有意识到相应作者的威胁。
此外,事后看来,在提交人进行了社交媒体调查,并要求提供更多细节之后,有可能通过提供更多细节说明上诉被拒绝的原因,使情况缓和下来。
另一个建议的方法是从一个有着错误导向热情的难相处的人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这个人不太理解这个过程,但是投入和热情,可能会对杂志的指导和教育做出反应。
一篇论文被提交给一家期刊,作者有A、B、C、D和E。这篇论文是同行评议的。在被接受之前,通讯作者要求增加一个新的作者F,删除一个现有的作者C。
编辑部要求所有作者(A、B、C、D、E和F作者)填写一份更改作者身份申请表,并要求相应作者说明更改作者身份的原因。
除C作者(将被除名的作者)外,所有作者都遵守了这一要求。通讯作者解释说,作者C没有参与论文(也就是说,他们本来就不应该留在论文上)。论文中关于谁做了什么的解释证实了这一说法,但由于C作者正在休长期病假,因此无法联系C作者确认或否定这一说法(C作者没有回复他们所在机构的人力资源部门)。
如果作者C没有投稿,他们的名字就不应该留在提交的文件上。然而,由于提交的文章上有他们的名字,在同行评审过程中删除他们的名字似乎是错误的。
一项建议是将失踪的作者移至致谢部分,并解释所发生的事情。还可以加上一条说明,杂志无法联系这位作者。
可能有一些原因导致校方不愿意或没有帮助,但编辑可能会尝试与校方的其他人联系,他们可能愿意提供更多的信息,可能有助于期刊的决策。
作者看到提交的论文的最终版本了吗?似乎是这样,因为提交人的名字也包括在内。也许从相应的作者那里得到一个时间表会很有帮助,详细说明C作者什么时候生病,什么时候停止写论文,以及作者是否看到并批准了最终版本。如果作者没有批准最终版本,他们不应该留在作者名单上,并应作为一个确认作者C工作在这篇论文,并感谢他们的贡献。
与作者C联系的努力是否可以通过出版商采取独立的步骤来尝试与作者C联系(例如,通过社交媒体)。编者不妨考虑核实通讯作者对事件的说法,以防通讯作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联系C作者。编者不妨联系研究部门或机构,询问他们是否能证实所发生事件的细节。
该杂志最终(直接)联系到了从作者名单上除名的作者。该机构回应了这一问题,了解到该杂志试图遵循其出版道德准则。与作者的直接接触解决了为什么他们的名字从原文中删除的任何模棱两可的问题,确认了从其他各方收到的信息。编辑认为此案已结案。bob官方app
在审查提交给我们杂志的手稿的过程中,一位审稿人提醒我们,手稿似乎是一位没有被列为论文作者的合作者(X博士)的作品。很明显,手稿的通讯作者(Y博士,隶属A)是X博士(以前在隶属A,最近转到隶属B)指导的博士后研究员。第三位研究人员Z博士是这篇手稿的作者,他在另一个国家的一个机构工作。
我们问X博士他们是否知道博士后研究员的手稿,Y博士不知道,并表示Y博士的资金完全来自X博士的资助,他们正在研究一份类似的手稿,以便在其他地方提交。X博士要求我们撤回论文。
我们请Y博士确认论文的作者名单是否完整,并向我们提供资助细节。Y博士回答说,没有其他作者,这项工作完全是自费的。
编辑在论坛上更新了杂志与作者所在机构的联系。主管X博士似乎正在迁往一个新机构,但仍与第一作者在同一机构。系主任说他们将调查此事。《华尔街日报》告诉Y博士,他们已经联系了该机构,Y博士要求撤回论文。该杂志按要求撤回了论文,但让该机构和作者的博士后顾问知道论文已被撤回。该机构正在继续调查。
作者Y说,这项工作是由他们自己资助的,即使他们把他们的附属机构作为他们受雇的机构,并由X博士监督。机构附属机构应如何正确报告或什么构成对机构附属机构的错误陈述?也许这里有某种形式的误传。编辑应该能够验证作者所报道的从属关系是否真实。它们应该是可以公开核实的。根据美国心理协会(APA)的说法,如果机构对正在进行的研究或从该研究中产生的论文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那么机构间的联系就应该包括在内。
正如X博士所说,他们正在研究一份类似的手稿,准备在别处提交,撤回这篇文章似乎是《华尔街日报》的合理回应。
报纸被撤回了。编辑联系了该机构,他们说他们正在进行自己的调查。
俄亥俄-多米尼加大学哲学教授迈克尔·多尔蒂谈到哲学中违反著作权的问题,包括:
我们的杂志收到了一份手稿,这是一份针对特定人群的在线临床决策支持系统(CDS)的评估和增强报告。在线光盘是由一个国家机构开发的,其任务是支持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活动。CDS的评估通过合同和分包合同得到支持。第一作者是一所大学的雇员,该大学是该项目的分包商;第二和第三作者是一家企业的雇员,该企业自称通过100多所大学组成的联合体为国家机构提供创新的科学和技术解决方案。第一作者所在的大学是这个联盟的一部分。
这个手稿在项目完成三个月后交给了我们的期刊。还通过分包商向国家机构提交了项目报告。第二作者是分包商和国家供资机构之间沟通的主要渠道。
作为项目报告和评估的结果,国家机构对在线光盘进行了修改,包括删除手稿中报告的在线版本。当手稿被修改后,第一作者决定包括国家机构的屏幕截图,该机构描述了这些光盘,尽管它已不再在网上提供。
修改后的手稿被提交,重新审查,经过一些小改动后,被接受出版。此后不久,《华尔街日报》的编辑助理联系了第一作者,询问是否需要许可才能打印截图。第一作者要求第二作者核实国家机构对纳入截图感到高兴。她回答说机构批准了。在校对阶段,当第二作者没有回复电子邮件时,编辑助理直接与该机构联系,被告知方案干事完全不知道手稿的存在。围绕第二作者行为的问题随后出现,涉及他在将手稿提交给我们杂志之前与国家机构沟通的细节。
第一作者联系了《华尔街日报》,说证据必须经过主要资助者的审查和批准。作为编辑,我回答说在页面校对阶段,所有的编辑/修改都必须非常小。实质性的修改将要求手稿从制作过程中取出,根据修改的性质,整个提交和审查过程可能必须重新开始。
在与第一作者的电话交谈中,她说她认为第二作者在征求意见和获得国家机构的许可在我们的期刊上提交和发表手稿方面撒了谎。此外,第二提交人因“违反道德”而被解雇,现在所做的工作与他以前为分包商所做的工作完全无关。她认为他对原稿贡献不大。第一作者一直在处理这件事和资助机构的后果。她问是否应该撤回手稿?如果不是,第二作者是否应该被列为作者?
作为编辑,我不愿意让第二作者留在原稿上,特别是考虑到他在原稿上所做的工作可能比他最初说的要少,而且根据ICMJE的指导方针,他甚至没有资格成为作者。第一作者同意这一点,但她担心他可能会对她、她工作的大学或杂志提起诉讼。bob官方app
编辑向论坛提供了最新情况。虽然作者最初在同一机构工作,但就业情况发生了变化,现在只有第一作者在那里工作。通过与第三作者的交谈,第二作者显然将手稿的写作委托给了第三作者,他当时是咨询机构的实习生。随后,第二提交人被咨询机构解雇,原因不明。
论坛一致认为,鉴于作者身份冲突、数据的及时性或准确性值得怀疑、联邦资助机构的许可状况以及第二作者缺乏回应(可能是因为他离开了该机构),本论文继续下去是不明智的。可以鼓励第一和第三作者根据问题撰写不同的论文。虽然论坛承认编辑希望努力帮助作者发表论文,但这一过程应在同意或不同意以及作者身份问题受到质疑时停止。方案干事的进一步修改可能会大大改变文件,因此需要重新审查。
论坛的大多数人认为,即使该文件目前处于页面校对阶段,也应予以拒绝。编辑问是否应该在这一过程中更早地被拒绝,并建议要求作者撤回这篇论文。另一个建议是,与出版商核实是否有一个技术术语,暂停在这一点上的文件。
编辑提出的问题是,这篇论文,因为它有趣,是一个及时的主题,并经过同行评审和修订,以及文案编辑,可能会发表在一个掠夺性的杂志,所以这是偶然的问题,被抓住之前出版。
作者撤回了这篇文章。随后,作者与资助机构合作修改了这篇文章。她计划把它作为一份新的手稿(而不是先前论文的修订版)提交。
2019年6月19日
案例摘要
一份病例报告于二月份提交给我们的杂志(第十期杂志),并于同年九月被接受发表。9月下旬,手稿的第一作者联系我们,告诉我们,他的一些同事,包括我们手稿的一些作者,刚刚在另一本杂志(Y杂志)上发表了这个确切的病例报告。在提交给我们杂志的最初报告中,有10位作者。
在审查过程中,有两位作者应他们的要求被从文章中删除。这发生在5月份,稿件重新提交之间。随后,这两位作者与一组新的合著者将病例报告提交给了Y杂志。
我们已经向《Y》杂志主编(EiC)确认,他们在5月份收到了初次提交的材料。如前所述,Y期刊的作者包括从我们期刊版本中删除的两位作者,以及两位作者名单上的另一位共同作者。第三位合著者要求从Y杂志的出版物中删除。他未经同意或知情就被列为合著者。
我们联系了作者所在机构的研究诚信办公室,请求进行内部调查。这次调查证实了作者对事件的看法。我们将机构调查的结果通知了Y杂志的主任工程师,并要求他们采取适当的行动收回这篇文章。主任工程师向我们保证,《华尔街日报》也在调查,但调查尚未完成。我们跟进了好几次,包括尝试与他们打国际电话,但都没有结果。我们还要求该杂志遵守COPE关于作者不当行为的指导方针。bob官方app
杂志Y不是COPE的成员,但由一个著名的医疗机构出版。最后,在一年后的9月,Y杂志的主任工程师回复了我们的多次跟进,表示他们对该杂志作者的行为感到满意,不会收回这篇文章。我们要求主任工程师提供一个理由,以便我们有所有可用的信息来决定我们的下一步行动。尽管一再提出要求,我们仍未收到答复。由于作者协会和Y杂志确认我们的是论文的原始版本,因此我们认为没有理由再将论文投入生产。它推迟了几个月才出版。在此期间,我们已经要求我们的作者直接接触其他期刊以获取更多信息。
论坛质疑为什么编辑决定继续发表论文,因为他知道Y杂志已经在他们的杂志上发表了。编辑说,由于论文已经被接受,网上有一个临时版本,机构已经确认了事件的作者版本,因此惩罚作者似乎不公平。论坛询问该杂志在发表病例报告时是否引用了其他杂志,因为同一病例报告现在有两个版本,作者不同。或许该杂志可以考虑在论文上做一个注释,或者表达一种关注,以向读者强调这篇论文存在作者争议,并且有两个在线版本。
编辑可以要求作者列出他们对原稿的贡献,也可以要求Y杂志也这样做。这也许能为作者身份之争提供一些线索。研究诚信办公室是原始调查的一部分,所以他们应该知道作者的贡献。因此,论坛的建议是继续推行这一制度。这显然是作者之间的冲突,因此应向该机构提出关注。由于作者来自同一个机构,实际上是同一个部门,这一作者身份纠纷应该由他们的雇主来处理。
如果第二本杂志不是开放存取的,那么第二组作者可能已经签署了版权协议,所以他们可能是版权问题。这是不可能的编辑裁决,所以再次,机构需要参与。
《华尔街日报》不妨考虑始终要求作者的贡献声明与任何论文一起提交,从而防止今后出现类似情况。论坛强调,就一篇论文的任何方面与所有作者,而不仅仅是通讯作者进行交流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