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编号:
97-09
案例文本(匿名):
我们收到一篇论文,作者将一群婴儿置于生理上不正常的环境中。然而,这些情况确实在一些人的生活中经常出现。没有一个婴儿有任何问题,但他们中的一些人是已经死亡的婴儿的兄弟姐妹。一些婴儿在非自然环境中表现出生理变化,这增加了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暴露在这些环境中可能遭受严重后果的可能性。这项研究的确切含义很难解释,但它确实表明,这些生理上不正常的情况可能会对婴儿造成严重后果。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了这项研究,所有孩子的父母都给予了知情同意。然而,我们的编辑委员会担心这是一项非治疗性研究,而且那些兄弟姐妹去世的孩子的父母可能会发现很难拒绝同意这项研究。因此,我们委托进行了一项伦理评论,作者在评论中认为,这项研究是不道德的,部分原因是我们发现了同意的问题,部分原因是研究人员没有明确的先前假设,也没有进行权力计算。因此,他们产生了很难解释的研究成果。(1) 这项研究是否足够不道德,以至于我们不应该发表它?(2) 我们是否可以发表一篇评论,认为这是不道德的研究?如果我们这样做,是否应该给予提交人答辩权?(3) 或者,正如作者所说,我们应该自己写评论,而不是委托一个局外人?在我们的评论中,我们可以表达我们的道德怀疑,但是我们认为这篇论文是可以发表的。
建议:
(1) 伦理委员会已经批准了这项研究,但委员会、编辑和评论员之间存在不一致。这篇论文已被接受,作者们被告知将委托撰写一篇评论和社论,他们将在发表前看到这些评论和社论。(2) 这是一个吃蛋糕的例子。(3) 理想情况下,伦理委员会主席应该撰写评论。
跟进:
这篇论文发表时对伦理问题作了评论。
年份:
核心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