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期刊收到了一份原稿,该原稿是一份评估和增强在线临床决策支持系统(CDS)的报告,该系统针对有患病风险的特定人群。在线cd是由一个国家机构开发的,其使命是支持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活动。信用违约掉期的评价通过合同和分包合同得到支助。第一作者是一所大学的雇员,该大学是该项目的分包商;第二名和第三名作者是一家企业的雇员,该企业通过100多所大学组成的联盟,为国家机构提供创新性的科学和技术解决方案。第一作者所在的大学是该财团的一部分。
在项目完成3个月后,稿件被提交给了我们的期刊。项目报告也通过分包商提交给国家机构。第二作者是分包商和国家供资机构之间的主要沟通渠道。
作为项目报告和评估的结果,国家机构对在线cd进行了修改,其中包括删除原稿中报告的在线版本。当原稿修改后,第一作者决定加入描述cd的国家机构的截屏,尽管它已经不在网上可以找到了。
修改后的手稿提交,重新审核,经过一些小的修改后,被接受出版。不久之后,该杂志的编辑助理联系了第一作者,询问打印这些截图是否需要许可。第一作者要求第二作者证实国家机构对这些截图的出现感到高兴。她回答说,该机构批准了。在校对阶段,当第二作者没有回复电子邮件时,编辑助理直接联系了该机构,并被告知项目官员完全不知道手稿的存在。围绕第二作者行动的问题随后出现,涉及他在手稿提交给我们期刊之前与国家机构沟通的细节。
第一作者联系了杂志,说这些证据必须经过主要资助者的审核和批准。作为编辑,我回复说在校样阶段,所有的编辑/修改都必须是很小的。实质性的修改将要求手稿从制作过程中移除,根据修改的性质,整个提交和审查过程可能不得不重新开始。
在与第一作者的电话中,她表示,她认为第二作者在获取输入信息和获得国家机构的许可在我们的期刊上提交和发表手稿方面撒了谎。此外,第二作者已因“违反道德”而被解雇,现在正在为分包商做与他之前的工作完全无关的工作。她相信他对原稿贡献甚少。第一作者一直在处理这件事和资助机构的后果。她问她是否应该撤回手稿?或者如果不是,第二作者应该被列为作者吗?
作为编辑,我不愿意让第二作者留在原稿上,特别是考虑到他可能在原稿上做的比他最初说的少,甚至可能不符合ICMJE指南的作者资格。bob官方app第一作者同意这一点,但她担心他可能会对她、她工作的大学或杂志采取诉讼行动。
有关COPE论坛的问题
- 期刊应该拒绝原稿吗?在这一点上它是无法挽救的吗?
- 如果杂志没有拒绝稿件,是否应该删除第二作者?那该如何处理呢?
编辑提供了论坛的最新消息。虽然提交人最初在同一机构工作,但就业情况发生了变化,现在只有第一提交人在那里工作。通过与第三作者的交谈,很明显,第二作者将手稿写作委托给了第三作者,他当时是咨询机构的实习生。后来,第二提交人由于不明的原因被咨询机构解雇。
论坛同意,这将是不明智的,本文提出考虑到作者的冲突,可疑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联邦资助机构权限的状态,而缺乏反应第二作者(大概是因为他离开了机构)。可以鼓励第一和第三作者针对这些问题写一篇不同的论文。虽然论坛承认编辑试图帮助作者发表论文的愿望,但过程应在同意或不同意以及作者身份问题出现问题时停止。如果方案干事作进一步修改,文件可能会有很大的改变,因此需要重新审查。
论坛的大多数人认为该论文应该被拒绝,即使它目前是在页证明阶段。编辑询问是否应该在这个过程中更早被拒绝,并建议要求作者撤回论文。另一个建议是询问出版商是否有一个专业术语来表示在这个时候暂停发表论文。
编辑提出,这篇论文,因为它很有趣,是一个及时的话题,并且经过同行评审和修订,并进行了编辑,可能会发表在一个掠夺性杂志上,所以这篇文章在发表前被发现是偶然的。
提交人撤回了这一条款的考虑。作者随后与资助机构合作修改了文章。她计划以新手稿的形式提交(而不是先前论文的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