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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关于知识产权的政策,包括版权和出版许可证,都应该明确说明。此外,任何与出版相关的成本对于作者和读者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政策应该明确什么是预公布,这将排除考虑。应说明什么是剽窃和重复/重叠出版
提交给X期刊的一篇手稿与已经在Y期刊上发表的一篇论文非常相似。X期刊的一位同行评论员注意到了这些相似之处。X期刊拒绝了这篇论文,但编辑现在已经写信给每位作者,要求他们作出解释,并告诉他们如果有合理的解释她将从论文提交地通知医学院院长。
你认为编辑的行为得体吗?
考普被告知该论文已被拒绝。编辑写信给六位作者中的每一位,威胁说如果他们的解释不令人满意,就向院长报告。编辑收到了五封回信,有四种不同的理由。有人建议编辑写信给医学院院长,并附上作者给院长的回信。
编辑写信给相关医学院的院长,附上了这本书的复印件?我的回答。一年后,没有任何答复。
一位研究人员写信给我们指出,1993年在德国一家杂志上发表的一篇论文几乎是逐字逐句地从1989年《英国医学杂志》和1992年《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中拼凑而成。德国报纸的文章中大约四分之三的材料来自这两种期刊。数据可能是原始的,但似乎不太可能。我们该怎么办?
《英国医学杂志》和《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编辑一直保持通信联系,并已写信给《德国杂志》的编辑。编辑应该向作者索取原始资料。应通知所有其他受影响期刊的编辑,然后集体提交给作者研究所。如果这些指控能够得到证实,则应通知该机构,如果他们没有采取行动或作出解释,则所有期刊将同时发布剽窃通知。
这位作者被证明犯有许多剽窃罪。他被解雇了。
一位医生提交了一份报告,说明他的女儿如何诬告他小时候虐待过她。他的女儿是另一位英国医生。我们想把这个帐号作为一个关于错误记忆综合症的文章包的一部分发表。我们正在考虑的问题是:(1)发表一些描述家庭冲突亲密关系的文章,来说明一个主题,这对吗?(2) 即使我们要匿名发表论文,我们还需要女儿的同意吗?(3) 我们应该给女儿一个回应的权利吗?(4) 即使女儿拒绝同意,拒绝回应,我们是否应该继续发表论文?
父亲不想得到女儿的同意。什么也没发表。
我们发表了一篇文章,详细描述了一位妇女的产科和精神病史。这些资料是从法院判决中获得的,并发表在家庭法报告中。这篇文章是由两个从未见过有关病人的人写的。没有征求病人的同意,因为这些信息已公开记录在案。
我们随后收到了一封信,要求出版的产科医生和精神科医生谁治疗病人。为此,我们确实征求了患者的同意,因为这些信息来自医患关系。同意了。在这封信发表的那天,我们收到了病人律师的一封信,说她对原文中的细节感到非常不安,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发表这封信。
我们是否像病人明显认为的那样,通过在公共记录上公布信息来实行双重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得到病人的同意吗?
此信息已在公共领域中,因此不获得患者同意是可以的。
我们告诉律师,这些材料是公开记录的,这就是我们发表这些材料的原因。他们没有追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