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芬兰的一篇有争议的疫苗研究领域的论文经过同行评审并暂时被接受。在修订阶段,该杂志收到了来自美国一家免疫治疗公司的研究人员的一封信,对芬兰数据的分析提出了严重的质疑。这位作者声称自己参与了这项研究,并提出了对数据的另一种解释。这封信被转发给了作者,他们承认美国作者强调了一些重大错误,他们在进一步修改他们的论文时进行了更正。但他们对他对他们数据的解释提出了异议。两位芬兰作家承认了这位美国作家的建议,但没有申报他的任何资金投入。他们否认他应该作为原稿的作者被引用。在适当的时候,论文发表了。这位美国记者继续给编辑小组的成员打电话和发电子邮件,试图在论文旁边发表一篇简短的报告,阐述他对数据的相反解释。这一请求被拒绝了,理由是他不是论文的作者,因此不拥有数据的所有权。 But he insisted that the original idea for the study had been his, and that he had contributed more than £500 for secretarial support to enable the study to be carried out. Should he have been cited as an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