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bob 体育 app 不当行为/可疑的行为
某杂志采用双盲同行评审,因此审稿人不知道作者的身份,反之亦然。然而,作者的匿名性并不能保证,因为审稿人可能会发现作者的身份(因为研究领域、参考文献、写作风格等)。但作者很少能确定审稿人。
该杂志收到了一位审稿人在twitter上分享一篇文章的请求,这可能会向作者透露审稿人的身份。
向COPE论坛提出的问题
期刊的行动当然需要以目标为指导。双盲同行评审点是在审查过程中减少偏见。虽然作者的匿名作者在发表作品时结束,但审查人员在双盲同行评审过程中的匿名性通常在出版后继续出版,因为期刊已与其审稿人作出的合同。由于保密权在于审稿人,如果审稿人想要透露信息,那么考虑授予该请求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审阅者将披露信息,则许多期刊需要提交人的许可,这被认为是良好的做法。
如果您怀疑同行审查过程期间或之后发现的同行审查操作,应对该怎么做。
作者由应对理事会开发版本12018年11月如何引用处理委员会。如果您怀疑同行审查操作,该怎么办。版本1. 2018.https://doi.org/10.24318/cope.201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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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关键词补充道
一个处理编辑注意到一个审稿人的报告,审稿人指示作者在他们的手稿中引用同一审稿人的多个出版物。负责处理的编辑注意到一个类似的例子,涉及这位过去的评论员,并要求编辑部调查他的评论历史。这揭示了一种令人担忧的行为模式,即审稿人在审查他们的手稿时习惯性地要求作者添加引文,通常在没有科学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这样做。
对这位审稿人的活动进行深入分析后发现,他主要是要求引用他自己的论文,以及大量引用他作品的论文。在某些情况下,他要求将自己论文的30多条引文加到一份原稿中。他的引文请求主要是最近的出版物,优先考虑特定时间范围内的引文。
根据COPE的道德准则,审稿人应该“避免仅仅为了增加引用bob官方app数量或提高您或您同事的工作的可见度而建议作者对您(或同事)的工作进行引用;建议必须基于有效的学术或技术理由”。
处理编辑将问题带来了日志编辑的主管,看看是否有合法的科学原因被引用。(注意:在我们的编辑结构中,处理编辑对论文进行最终决定;编辑在发出之前没有审查决策信件)。在审查有问题的论文后,编辑院长没有看到这些额外引用的理由是科学上所必需的。然后,编辑为酋长向审核人提出一封信,要求他解释这些模式,为什么要求这些额外的引用。处理编辑和编辑院长同意允许审核人的时间回复。没有收到回复。
该评审者只有一个学术机构,但这是一个机构,该机构此前被发现为Clarivate的高引用研究人员提供经济奖励,以换取研究人员同意在未来的出版物中加入他们的机构。审稿人是自雇的,因此没有机构雇主,在这种情况下,编辑团队没有直接求助于机构。
作为对这一事件的回应,该杂志已经禁止该个人为该杂志做评论。我们正在写一篇社论,以澄清期刊的官方立场,什么时候审稿人要求引用是合适的,并提供一些建议,以帮助其他人发现这种行为。编辑人员与所有期刊的编辑召开了一次会议,以确保他们都熟悉COPE和期刊的道德标准,并确保他们关注引文操纵案例。对审稿人的说明也进行了更新,以明确指出,建议作者在现有学术基础上增加引文必须始终有科学上合理的理由。
向COPE论坛提出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审稿人没有机构机构可以求助以继续调查,COPE会向期刊编辑团队提出什么建议?•其他内报可以确保与此评论家合作的其他期刊意识到他的透明引用操作?•出于对他未来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的担忧,以及对那些可能有类似行为的人的威慑,期刊是否也应该禁止此人作为作者?•如果内容有什么不同的,那么,如果有什么不同?期刊可以采取其他行动吗?•其他期刊是否有保障措施,这将有助于识别如此之类的模式更容易?
编辑告诉论坛,“期刊”自审阅者在其他期刊上发现了类似的活动。如果编辑希望与其他bob官方app编辑分享信息,则应对有关该怎么办准则(见主编之间关于可能的不当行为的信息共享).
编辑可以使用科学/克拉温度的网络分享这些数据,他们在期刊上的算法和关于引文堆叠的期刊群体上工作。但是,目前没有可用于检测这种引用操纵的工具,因此没有有效的措施。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的建议是编辑联系审稿人所在的机构。由于审稿人是个体经营者,在这种情况下,这是不可能的。编辑告诉论坛,他们已经联系了作者的一个学术机构,没有任何回应。
这些论文的作者必须接受插入这么多引文 - 它们也是同样的/被某种方式激励吗?当被要求包括额外的引用时,作者应该推回来。
当你怀疑审稿人盗用了作者的观点或数据时,应如何处理的流程图。
审阅者的指示应该说明提交的材料必须自信地对待,并且可能不会以任何方式使用,直到它发表
作者由Liz Wager的Cope of Sideview的Cope开发©2013委员会出版伦理首次出版2006年版本12006年如何引用处理委员会。如果你怀疑评论者盗用了作者的观点或数据,该怎么办?版本2。2013https://doi.org/10.24318/cope.2019.2.5
背景
有时,期刊可能无法获得一个,而是来自同一来源的一系列投诉。投诉可以指导在作者,编辑或期刊上。如果这些投诉结果得到充分的成立,调查应按照保证进行。然而,还有申诉人对杂志,编辑或作者反复指控的情况毫无意义。多项投诉的示例包括:
一位作者联系了我们的杂志,他想提交一篇评论文章。作者在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份掠夺性杂志的情况下回应了一份邀请评论的请求。作者提交文章只是为了收到意外的发票和没有同行评审的明确证据。作者对该期刊进行了调查,发现了其掠夺性。
为了将投稿稿件从本刊中删除,作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函件进行了沟通,并联系了编委会成员,但没有收到任何回复。手稿定期地从杂志网站上消失,只是在以后的一期中再次出现。该作者从未签署过版权协议,也从未付钱让该杂志发表这篇文章。作者希望手稿在合法的期刊上发表,但不希望因重复发表而有罪。
作为前任主编的期刊,我可以提供的唯一建议是联系当前作者希望提交稿件的合法日记,解释局面,看看有什么建议给予。如果被接受和发布,可以包括一个陈述,这是纸张的唯一有效版本。
•提交给作者有关将稿件提交给合法日记的建议,没有作者犯有重复的出版物?
论坛同意前任总编的建议。由于没有版权转让,论文可以发表在合法的期刊上,理想的情况是论文上附有解释所发生事情的评论说明。否则,作者可能不得不写下这篇论文的经验和教训。
论坛指出,这种情况强调了这一的重要性Think.Check.Submit。倡议,它提供工具,帮助研究人员确定他们的研究值得信赖的期刊。
另一个建议是为了威胁法律行动 - 如果威胁合法行动,掠夺性期刊可能会退缩。
编辑向作者转达了论坛的意见。她又以挂号信的方式寄给了这家掠夺者的杂志,但它被原封不动地退回去了(因为那个地址没有人来收信)。她没有威胁要采取法律行动,因为她所在大学的法律顾问不会支持这种做法,而且她也无法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公函从该杂志的任何人那里得到回应,以便有效地传达这种威胁。然而,她随后给这家掠夺性杂志的出版商发去了一条信息:“立即从你们的网站上删除我的文章。如果你不立即这么做,我将采取法律行动。”出版商问她文章的标题和相关期刊。作者提供了这些信息,并表示,如果这篇文章不能在指定日期前从该杂志网站上删除,她将采取法律行动。现在,她将继续向一家正规期刊投稿,而这家正规期刊的编辑对重复发表不再是问题感到放心。
一篇论文提交给我们的杂志。分配给论文的副编辑立即为一名评论员分配了他所知道的审核人员,这些审查员有资格给予良好的评论,因为他们以前与作者合作过。鉴于密切合作,编辑们认为奇怪的是审稿人不是这份特定论文的作者。但是,当邀请时,审稿人(R1)没有标记任何利益冲突或要求他们应该是本文的作者。
审稿人返回了一篇非常好的评论,以及另外两篇评论(R2/R3),在修改(再次将修改发送给R1)之后,这篇文章被接受并发表。
几个月后,另一名研究人员(E1,与R1来自同一实验室)联系了该杂志,他说,这篇论文的作者名单不完整,他们希望撤回这篇论文,因为他们没有被包括在内。经过与编辑们的讨论,认为修改作者名单的最佳方法是更正,因为这篇论文在科学上没有任何问题。
在与E1交谈的过程中,很明显,R1从一开始就参与了发表(特别是设计了本文中讨论的实验)。同时,通讯作者向编辑提供了勘误表文本,其中列出了新的扩大的作者名单,包括E1和R1,致谢也被更新,包括其他几位研究人员的贡献。除了勘误表文本,通讯作者还包括了他们从所有作者(包括E1和R1)那里收到的电子邮件pdf文档,在这些邮件中,他们同意被命名为作者。
总编已经写信给通讯作者说,R1不可能被包括在作者列表中,因为他们是这篇论文的审稿人,并且在任何时候都没有指出他们认为自己是作者。总编辑建议将R1从更正中提出的作者名单中删除。通讯作者回答说,受影响的两个实验室已经开会,对论文的内容进行了评估,确定了应该列为作者的人。在这次会议中,R1被确定为作者(以及E1)。通信作者承认,当R1审阅这篇论文时,他们本应是合著者,但他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冲突。通讯作者建议将R1的评论从记录中删除,将另外两篇评论作为接受文章的理由。
通讯作者希望在作者列表中反映R1对论文的贡献,并要求我们发布原始的勘误表。期刊编辑对此进行了讨论,并得出结论,尽管这篇论文在科学上没有任何错误,但它需要被撤回,因为这篇论文的同行评审过程已被妥协。他们愿意给作者机会重新提交完整的作者名单,并对其进行重新审查(新的编辑和评论员)。
向COPE论坛提出的问题•编辑是否应在收缩后提供修改和重新提交的选项?•如果作者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则可能会被接受(因为它没有任何科学版),所以期刊将有一个缩回的纸张和出版的论文,看起来非常相似相同(如果已扩展)作者列表。在这种情况下,会有交叉链接的编辑来解释这种情况吗?•鉴于纸质没有什么科学错误的缩回?已经提出了一个建议,只需e1为作者(不包括r1)就e1发布了逆势。
该论坛认为同行评审过程已经被破坏,因此该论文应该被撤回。虽然这篇论文在科学上没有任何问题,但仅仅进行修正是不够的,因为同行过程已经被破坏了。论坛同意,在论文被撤回后,编辑向作者提供修改和重新提交论文的选择是可以接受的。新论文将被视为新提交,并应由一组新的审稿人进行审查。有人指出,最近一期(2015年1月31日)的《柳叶刀》(The Lancet)杂志包含了一篇重新发表的文章,这篇文章最初已被撤回。还有一条相关的评论解释了所发生的事情。有人建议,如果编辑愿意的话,可以将此作为一个模型。
论坛对评论者的行为提出了质疑。编辑是否问过审稿人为什么不回避对该报的评论?这位评论家的行为举止似乎不符合道德规范。
另一种建议是,让编辑考虑他是否会根据对原始论文的两篇评论(不包括R1的评论)发表论文。如果期刊有两名审稿人是正常的政策,而在这个案例中有三名审稿人,但只有一名被妥协了,那么这篇论文可能经得起考验吗?编辑仍然需要发表一份勘误表,解释修改后的作者身份,但他可以根据其他评论为发表辩护。同样,有人建议编辑考虑发表后对文章进行同行评审,尤其是他认为这篇文章在科学上是合理的。
编辑决定遵循COPE论坛期间提出的替代建议,并发表了一份勘误表,其中研究员E1作为文章的作者,在致谢部分提到了审稿人R1。从《华尔街日报》的角度来看,这个案子现在已经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