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作者和挑养作者
r博士向我们的杂志提交了一篇论文,此后已经表达了对我们的期刊处理的方式的不满意。
博士主管和共同主管发表论文。本文载有博士生的工作;大约90%的论文来自论文。博士学生发现当纸上被电子预先发布时。他联系了主管。主管的第一反应是“你是怎么发现的”?主管不希望将博士生作为作者纳入作者,因为他自己已经完成了大部分工作。
一份文件发表了来自两个大学的四位作者,联系作者代表所有作者提供了独家许可证表。出版后,其中一位作者联系了编辑声称抄袭的案例。索赔是发布的论文是一个直接副本的MSC论文,这个人以前监督了7年。
2009年11月,x杂志编辑收到一封信,抱怨一项关于一篇关于本文在日志网站上发表的一篇文章的公布伦理。有关文件尚未在在线或印刷中在完整的期刊问题中发布。这封信的作者之一,X教授,是发表论文的一个名为作者。他的投诉是他在出版之前从未见过这篇文章,并没有同意成为一个作者。
我们收到了报告审判的论文。在我们知道的这种情况下,这次干预才有一个以前的试验(这也是由这些调查人员完成的)。报告该试验的报告有很大的问题,但最终结果是赞成干预。
通过我们的电子提交系统提交了一份稿件,并按照期刊的标准程序处理。这是最初的一个作者提交,并在求职信中提出了两个潜在的审稿人。
协会编辑指定了审稿人,从他自己的审稿人名单中选择了审阅者A,以及评论员B的建议。
我是国际临床期刊的编辑,并正面临着非常不寻常的问题,不容易进入COPE流程图。
在一篇文章出版后大约1年,我们收到了其中一位作者的一封信,说他们尚未见过本文的审查,本文的修订或批准出版的最终稿件。
我们于2008年4月在我们的编辑部收到了一篇文章。其中一条裁判发现,2000年的一篇类似物品。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提出了猪血液中动力学和肠血流的数据。
编辑从远东国家准备接受的稿件。当编辑要求发送最终签名时,高级作者(在西方花了很多时间)在美国。高级作者指示他的团队在他离开时收集和传真签名,而这将被发送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