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我们在编辑部收到了一篇文章。其中一名审稿人发现,2000年曾有一篇类似的文章发表在一份外科杂志上。在那篇文章中,作者介绍了猪的血液动力学和肠道血液流动的数据。
在提交给我们的文章中,他们给出了相同的结果,但只给出了前三个时间点(已经包含在第一篇文章中)。数据是完全相同的,但图形表示是不同的。语言是不同的;不是从第一个复制的。提交给本刊的文章中有三位新作者(不是原稿)。
作者承认了所有这些。作者声称第二篇文章是合理的,因为他们在讨论中有一些新的、次要的元素。他们不能承认并看到这是一个明显的双重出版的案例。我们告诉他们,这严重违反了国际出版道德准则。我们还告诉他们,这次加入三个新作者是不可接受的。
作者承认做了这一切,但我们的反应让他们感到非常不快。我告诉他们我会咨询COPE以获得一个客观的陈述。
论坛主席指出,COPE在不审查两份论文的情况下无法向编辑提供客观的陈述,但论坛的目的是讨论案件的摘要并向编辑提供建议。
论坛同意,由于两篇论文的数据是相同的,编辑完全有权利拒绝该论文。编辑应该警告作者,这是不可接受的行为。论坛的一些成员建议进一步处理这一问题,与提交人的机构联系,将案件的事实通知学院院长。论坛还就第二篇论文提出了三名新作者的问题,并建议提醒作者作者的署名标准。
编辑认为这是一种重复出版的情况他写信给作者所在的学院的院长告知院长他的担忧并要求对此事进行调查。文章被退稿了。
院长回应说,他非常认真地对待这一信息,并将继续跟进。就我们的期刊而言,这篇文章被拒绝了,调查留给院长跟进。2000年,这位编辑收到了一封来自原稿作者之一的信。这位作家对她的同事们大发雷霆。她显然不知道有些原作者曾尝试过双重出版。从杂志的角度来看,这个案子现在已经结案了。编辑相信,这些违规者将会得到学校的强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