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博士向我们的杂志提交了一篇论文,并对我们杂志处理这个问题的方式表示了不满。
稿件是按照通常接受的程序提交给本刊的。本刊要求只有一位作者(通讯作者)在版权转让表格上签名(代表所有作者)。我们要求作者还确认所有作者都看过并同意提交的手稿。Dr R是这篇论文的通讯作者,她提供了要求的保证。
这篇论文经过了审核、修改和接受,没有任何不同寻常的评论。它已在网上出版,并计划印刷出版。我们在7月份收到了M博士的一封抗议信(在网上发表论文几个月后),他声称论文没有征求他的意见,也不想成为合著者。我们随后从我们的网站和即将出版的印刷版上删除了这篇文章,等待抗议的解决。
我们写信给通讯作者(Dr R),要求她作出解释,她提供了解释。这个解释的要点是,M博士因为她拒绝了他的浪漫求爱而拒绝发表论文,以此作为一种报复。根据Dr R提供的附录,在提交手稿时,她和Dr M并没有沟通(因为这个个人问题导致的分裂)。因此,R博士完全依靠V博士(她的部门主管)来确定M博士对提交的文件感到满意(这一保证显然是由V博士提供的)。
我们已经要求Dr V (Dr R的顾问——作者团队的高级成员)写一封确认函。V博士回信指出R博士的工作在科学上是卓越的,但没有明确指出M博士是否确实看到并批准了提交的手稿。M博士已写信重申他的反对意见,并澄清他反对出版本身。R博士再次写道,她对我们杂志处理这一问题的方式感到不快。
COPE的建议是什么?
论坛的建议是,编辑应该像报纸已经发表一样行事,因为它是在网上发表的。因此,编辑必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网站上恢复这篇文章,因为删除它就等于撤回它,而且没有理由撤回这篇文章。编辑需要决定研究的数据是否有问题。M博士的反对意见是什么?他们是合理的吗?编辑可以建议作者发表一份附有正确作者名单的更正。如果所有的作者都不同意,那么编辑应该联系该机构,要求他们调查这件事,并决定是否有理由撤回。
另一个建议是联系M博士,问他是否愿意向该杂志提交一封信,以发表他对该论文的反对意见。这将给他一个公开发表意见的机会。
论坛建议,今后,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期刊应该要求所有作者,而不仅仅是通信作者,签署版权表格,期刊应该在某个阶段与所有作者进行沟通。
由于存在诉讼风险,论坛不建议对作者实施制裁。
在听取了COPE论坛的意见后,我们决定继续发表这篇论文。我们首先写信给一位不高兴的作者,告诉他我们将继续出版,但问他是否想把他的名字从报纸上删除。我们没有收到他的回复,并继续发表了最初的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