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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COPE提交这一案例的期刊向一位在评论中撰写这篇文章的审稿人发送了一篇论文【论文1】:“……除此之外,这篇手稿似乎是另一篇关于已经发表的****试验的报告,从一个稍微不同的角度看数据。不过,我不相信这些数据值得这么多人提交。”
另外,在给经办编辑的另一封电子邮件中:“只是碰巧,我最近已经审阅了同一组的一篇论文(论文2),涉及xxxx杂志的同一项研究。我不知道那家杂志的评审结果,但在我看来,这两篇论文在许多方面是相似的,太相似了,不可能两篇都发表。我采取了不寻常的步骤,附上了那本杂志要求我审阅的论文[论文2],这样你就可以决定你是否真的希望我对提交给你的那篇发表评论。如果你认为这是“不合适的”,只要忽略附件,让我知道,我会审查你的论文明天。很抱歉给你发了这么复杂的信息,但我认为你应该了解情况。”
经办编辑认为论文2没有太多重叠,当编辑小组讨论论文1时,论文2被包括在阅读材料包中,由所有或大部分编辑、外部编辑顾问和统计员阅读。
在会议上,小组讨论了由此引发的道德问题,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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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应该说“我知道另一篇论文-你想看它吗”(不是“在这里,如果你愿意就撕掉它”)?”
编辑们应该联系作者,说“审稿人告诉我们你还有一篇类似的论文——你应该在求职信中提到这一点,你现在能告诉我们吗?”
未经作者许可,编辑们不应该阅读第二篇论文,因为这篇论文在另一家杂志上被认为是保密的。
迄今为止的结果:
编辑小组讨论了论文1的优点,并拒绝了它,因为研究问题只是间接地回答了一个技术性的分析,因为论文没有增加足够的以前发表的工作,包括作者自己的。
编辑们没有告诉作者他们看过第二篇论文。
编辑们同意征求科普的意见,以决定是否进一步解决道德问题。
考普的问题:
(1) 编辑们是否应该现在就告诉作者以上的一切,道歉,并再次解释拒绝论文1的原因是独立的?
(2) 这样做会揭穿论文2的审稿人:这本杂志使用开放式(签名)同行评议,而另一本杂志则不使用。编辑在联系作者之前是否应该征得审稿人的许可?
由于拒绝论文1有单独的理由,论坛同意与作者联系没有任何意义。建议是联系审稿人,解释他不应该把论文2寄给编辑,这违反了机密性。审稿人应该向编辑提出这个问题,说他对论文有顾虑,但不应该分享机密信息。大家一致认为,应使审查员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以防止今后发生此类事件。
有关编辑认为这是一次有益的学习经历。有人联系了这位评论员(非常机智,但明确表示他也犯了错误)。迄今尚未收到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