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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决定,编委会成员可以提交稿件,稿件由现任或前任主编指导同行评审。这可能很难,我想举一个例子。
一组作者(包括编辑部的一名成员)在17天的时间里提交了5份手稿。由于两个原因,一些手稿的处理被推迟了。起初,基本表格(如利益冲突声明)缺失,主编在提交后10-35天收到了稿件,当时行政检查表已经完成。此外,很难招募到愿意在夏季对手稿进行评估的评论员,而且有几篇论文属于一个相当狭窄的研究领域。在审查过程中,作者们发了许多电子邮件。合著者是编委会成员,他在提交第一篇论文的第二天就已经与总编辑联系,他说,如果评估(包括修订)在某一特定日期之前完成,他将不胜感激,因为有一个补助金申请截止日期。同一合著者要求在同行评审程序启动后7-8周作出“初步裁决”。
总编道歉说,处理工作被耽搁了,并提供了有关稿件现状的信息。随着研究经费的截止日期越来越近,电子邮件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作者们联系了编辑部的另一位成员,显然是为了影响他们提交论文的处理。提交人声称,“鉴于处理的拖延”,他们认为他们“有权得到关于接受的积极答复”。作者们问编辑部是否有人在下午可以阅读手稿,并根据标准程序初步决定是否可能接受某一特定论文,即使之后需要修改。总编辑认为这样的要求对于同行评议的科学期刊是不可接受的。
我们有以下问题要问:
我们是否应该在作者指南或编辑政策中明确规定,在审查过程中,作者不应联系经办编辑?有关该bob官方app过程的任何信息都可以从编辑助理处获得。作为编委会成员,作为合著者的角色可能很难,我想知道其他期刊是否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
论坛一致认为编辑正确处理了这种情况。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具体的程序和明确的流程来处理编辑部成员的论文。同行审议过程应完全透明。论坛告诉编辑要非常坚定。所有人都认为编辑部成员滥用职权。编辑应该保持准确的记录,并且非常坚定,不要让自己被迫做决定。对于未来,新的编辑委员会成员应该意识到,他们将被视为任何其他作家。他们不会得到特殊待遇。
另一项建议是制定一个程序,规定如果没有向《日刊》提供所需的全部文件,论文必须在一定时限后重新提交。
我们已经明确了编辑部成员稿件的处理程序。所有编辑委员会成员均已获悉,有关同行评审进展的所有必要信息可从编辑部获得。编辑一般不应该直接与作者交流,如果编辑部成员是作者,这一点尤为重要。因此,他们将不会得到特殊待遇。如果在5天内没有向期刊提供所需的文件,我们的编辑助理现在可能不会提交不完整的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