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编号:
05-22
案例文本(匿名):
该期刊专注于一种形式的治疗。它是唯一由使用这种治疗方式的人民广泛访问的欧洲的美女。没有国际期刊提供合适的替代方案。在美国,其中最多与这相似的杂志远非专业,几乎没有进入欧洲。
期刊编辑是这种治疗形式的领先研究员。因此,他对决定是否提交是提交人,他是一个明确的利益冲突,作为他自己的日记的原始研究报告。他希望建立处理这种利益冲突的手段,并将重视应对的经验和建议。
本期刊的当前同行评审政策为此类型的文章是有两个审稿人,至少有一个是外部的。显然可以将这一点改为两个外部审稿人,用于编辑委员会的文章。然而,即使在选择外部审稿人,也存在利益冲突。“在选择”严重“审稿人时,我个人没有任何问题,但我如何让这可以被视为客观?”
我无法发现任何案例讨论了对COPE网站的利益冲突。
建议:
这里的问题基本上围绕着编辑在期刊上发布自己的工作是否是可接受的;如果是,那么审查过程必须尽可能透明和严谨。当然,编辑在自己的期刊上发布研究的例子,特别是在这些情况有限的那些情况下,就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每次努力都要通过另一个助理编辑器独立于编辑器处理对等体审查程序来最小化审查过程中的任何偏差(认识到完全删除偏见),并且该过程绝对透明,那么这将是是最合适的途径。有人建议,编辑将文章送出审查,没有任何名称,但他表示,主题领域是如此狭隘,专门从事任何审查员都知道谁写过纸张。作为额外的预防措施,如果出版了问题的文章,编辑可能希望发布随附的评论,显示审查过程的透明度。
跟进:
编辑很感激现在是日记政策的建议。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