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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医学杂志对未经相关作者同意提交给它的论文进行了随机对照试验。一位作者发现了,并提出了反对意见。杂志应该征求作者的同意吗?
也许这太过分了,寻求作者的同意是愚蠢的。是否应提前通知该试验并给予作者选择退出的机会?获得作者的明确同意可能会破坏研究的有效性,并引入偏见。为了杂志的形象,让作者知道正在发生的事情是一种普遍的礼貌,也是最好的。结论应在对作者的说明中添加一个通知,大意是他们的论文可能会不时被用于同行评审试验,这可能会稍微延迟处理时间。此外,确认收到该物品的信件也可能包含通知(但要轻触)。在这两种情况下,作者都有机会选择退出。
该杂志现在修改了对作者的指导,大意是他们的论文可以被纳入研究。作者在收到论文的确认信中也被告知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