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收到了一篇论文,描述了来自5个不相关家族的大量个体(>50)的基因分型结果,这些家族成员有不同的血液和肝脏疾病。在提交论文时,我们注意到这篇论文包含了每个家庭中个体的临床病史的具体细节。对一些人的描述非常详细,而对另一些人的描述则很简短。例如,关于先证者的信息包括就诊年龄、性别、种族、临床病史、职业、临床并发症(有些相当具体)、就诊诊所(有些个人)、饮酒史、亲属年龄、亲属临床资料、死亡年龄等。
给出了特定个体的基因分型结果。有些人还活着,有些人已经去世。我们认为,这篇论文属于《华尔街日报》的隐私政策范围,在进一步讨论之前,我们需要知道,所描述的所有在世的个人都看过这篇论文的副本并同意发表。为此,期刊有一份同意表,但我们不要求看到患者的签名(而是要求作者获得同意,将该表格存档到患者记录中,并更新论文,以表明已获得发表同意)。
作者回应说,在最初获得对该研究项目的同意时,患者同意“研究样本的研究结果可以发表,但个别患者不会在出版物中公布”。他们声称,其中的细节无法确定身份,而且现在要追踪所有在世的亲属是不切实际的。他们询问我们的同意书是否已经被IRB批准,并说在使用之前他们需要让IRB审核。
我们不确定如何进行,但觉得当同意研究项目时,个人可能没有意识到他们会被描述到这种程度的细节,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隐私。一种选择可能是,确保作者征得所有证明人的同意后发表论文,但随后删除与亲属无关的细节。然而,有可能IRB可能有有用的投入,从这项研究中发表的个人细节。
编辑被问及个人信息对这项研究是否重要。如果它被删除了,报纸还会有价值吗?该编辑证实,这些信息对研究至关重要,不能删除。所有人都同意编辑需要权衡出版的需要和出版可能造成的伤害。大多数人认为,所涉及的危害可能相当严重,因此超过了公布的必要性。可以应用的一种测试是考虑调查记者是否能够识别研究中的患者(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论坛成员认为他们能够识别,因此识别的风险很高)。论坛不认为提交人获得同意是不切实际的,因此他们认为再次要求提交人获得同意是合理的。作者是否向患者明确说明了将发表多少细节和病史?还有一些人指出,通过家谱研究,可以很容易地识别患者。与所有此类案例一样,编辑需要对出版可能对患者造成的伤害和出版的好处做出判断。 Most believed that the risk of identification was high and that the editor should not publish without consent. The advice was to go back to the authors and ask them to obtain consent. COPE was asked about whether it could produce a generic consent form for all journals (to avoid problems of having to use multiple forms if a manuscript is reject by one journal and submitted to another). COPE Council agreed to consider this suggestion.
编辑告知发件人,该病例已被处理,与会人员的协议是,患者和家属必须同意发表已阅读该论文的病例。几周后,作者回复说他们已经追踪了患者,并获得了发表的许可。他们更新了他们的论文,在修改后的文本中说明了这一点,同时也更新了文本,尽量减少家庭成员的一些细节,并声明细节被最小化,以保持匿名,但进一步的临床细节可以提供给其他研究人员,根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