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收到了关注表明合著的一篇论文发表在他们的一个期刊以前发表的原告在行业内部(现在解散)》杂志上。这三人曾为公司内部杂志赞助。出版商要求公司接触,这样他们可以请求他们的出版政策的信息,但现在看来出版物部门被解散,所有员工都离开了。还曾试图联系出版商在他们的期刊发表的论文的作者,但他们的电子邮件地址弹回来。
问题处理委员会
- 什么是适当的行动吗?出版商一直无法验证原始文章真的是发表或谁拥有版权(可能是雇佣工作文档),和无法接触的人会知道。
建议在这种情况下从一个小数量的理事会成员。大多数情况下应对网站上提交处理论坛提供的建议是一个广泛的群成员和应对委员会成员。建议个案不是正式的指导。
这个问题有几个方面:法律和道德,或许营销/曝光。法律显然拥有版权的问题,这只能通过接触来解决公司的律师。出版商可以做更多的工作来找出内部期刊的细节。公司本身仍然存在,一种方法可以使公司总部及其宣传部门的关系进一步的信息。即使部分生产日报已经不复存在,公关部门将信息在他们是谁和他们参加了组织能力。通信办公室应该有一份他们的出版物。出版商还可以跟踪作者通过使用网络搜索,或通过搜索在网络科学的其他论文发表了。一旦找到,然后联系他们和他们的部门或公司将是适当的。
很简单的伦理问题:如果《决定继续这篇文章,应该有一些出版历史的承认。简而言之,必须要有透明度。如果前一篇文章已经发表的日记(而不仅仅是一个内部公告),一个活跃的国际网站的文章可以公开和可用,那么这是一个官方的“出版”内容,并假定读者能找到这篇文章,读它,可能这个版本的副本。即使内部杂志已经解散,其内容可以在网络或服务器。在这种情况下重新发布材料在相同的语言逻辑上是不允许的,除非有一个可接受的理由(例如,一个严重的公共问题的出现,本文提供了有用的信息)。因此合理的行动是《不管它可以找到更多但如果所有的努力失败,出版一注的担忧可能是合适的。
市场营销/暴露问题归结为是否有在发布之前已经发表的东西。有限的前循环可能使这门课程有价值的,但最终是一个商业决定的出版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