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隶属于研究机构R的作者以一位作者的身份发表了两篇论文,其中一篇发表在a出版社的期刊上。
出版后,R机构的研究诚信官员与出版商A联系,并发出了一封关注信。信中说,研究机构进行了正式调查,结论是提交人没有充分承认研究小组其他工作人员和学生可能作出的贡献,尽管他的工作深受研究小组其他成员的想法和实验结果的影响。正式调查小组一致认为,作者的行为不专业,并支持关于在《华尔街日报》上提交和随后发表单一作者论文时发生研究不当行为的调查结果。
该研究所说,他们未能就这一情况与作者达成协议,并要求出版商出版一份勘误表(或一些类似的关注注释),内容如下:“这项工作是在作者在[xxx]期间由[xxx]资助进行的。图[xxx]所示的实验方案受到[xxx]与[xxx]小组讨论的影响。”
《华尔街日报》联系了作者,他不同意发表勘误表。提交人说:这项工作并非完全是在[xxx]期间进行的,而是他在另一个研究所工作以来不断努力的结果(这一点已在论文中得到承认);他在任职期间没有意识到资助机构[xxx]的作用;他说,图中的草图是他最初的想法,不是一个实验方案,而是可以用来推导各种原型实验方案。
作者反建议出版一份勘误表如下:“作者还承认在提交实验性提案[xxx]方面所作的合作努力,基于上述理论框架,他利用[xxx]的[xxx]设施,作为首席研究员发起并领导了第一个[xxx],与[xxx]团队(由[xxx]出资)在[xxx]进行讨论。提交人进一步承认这一合作努力的巨大优点,这就保证了它能够像提交人已经发起的那样继续下去。”
该研究所认为拟议的文本不可接受,因为它既歪曲事实,又试图破坏研究所的调查结果。此外,它还声称,作者领导了一个与开发实验原型有关的合作项目,但事实没有证明这一点。研究所不能同意发表这种误导性的声明。他们要求出版商考虑在作者的论文旁边发表一份声明,以确认在未经允许或承认的情况下,利用他人的观点进行研究的不当行为已被正式认定。该研究所认为,这样的声明是必要的透明度,并纠正科学记录。
论坛提问
- 论坛上是否出现过类似的情况,作者和作者的研究机构在对已发表作品的贡献者的适当和充分的认可上存在分歧?
- 发表一份声明,说明该论文在未经允许或承认的情况下利用他人的观点而受到研究不当行为的正式调查,是否合适?
论坛一致认为,该机构需要与提交人解决这一问题。编辑不能在这种情况下作出裁决,但他们可以确保出版记录是最新的和正确的。因此,论坛建议在机构和作者达成共识之前发表一份关切的表达。在表达关切时,编辑可以描述该机构的调查结果和作者的反对意见。作者和贡献者的争议不能由编辑来解决,应该直接提交给机构。由于涉及到另一个机构,编辑可能希望联系第二个机构,并要求他们进行调查,但在调查进行期间仍然发表一份关切的表达。
另一种选择是,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就威胁撤回该条款。编辑可以给机构和作者一个时间限制,之后杂志将收回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