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我们的期刊收到了作者a和合著者B、C和D提交的论文。经过审查和修订,于2012年年中出版。2013年4月,我们收到了作者X的投诉,称本文中发表的作品是他的作品,尽管作者a在完成这项工作时是他的研究主管,但作者B、C和D对这项工作投入很少或没有投入。作者X说正确的作者应该是X和A,按顺序排列。
作者X作为证据提供了2010年5月在2010年5月提交和由大学当局接受的内部文件,以履行展示研究能力的要求。他的学术记录证实了这份提交成功。然后,由于与他以前的主管的关系分解,他改变了同一个大学内的主管(和部门),并在2013年1月开始完成他的博士学位。
内部文件不是英文的,但很明显,将近75%的期刊论文内容实际上是从内部文件中提取的。[这已通过使用在线翻译进行了粗略检查。大多数图形和图表显然是相同的。发表的期刊论文的作者(A-D)似乎没有对本文件是文本的来源提出异议,尽管他们声称拥有数据和想法的所有权。]
当受到质疑时,作者A说,作者X是一个差劲的研究人员,在国外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他本应该做这项工作。他还表示,他的研究团队中的其他人在内部文档方面给了作者X相当大的帮助。他声称,X作者在内部文件和博士论文中欺诈地使用了A作者及其同事的作品。
编辑的建议是,应在已发表论文的作者中加上作者X的名字,作为第二作者(考虑到作者A是团队负责人,在作者X最初要求他成为第一作者的要求上作出妥协,他对这部作品有着浓厚的兴趣,而且这一抱怨是在作者X离开剧组近3年后,在一些尖刻的言辞中提出的。这将通过出版更正来实现。作者
A强烈反对,并说他不希望自己的名字和X作者的名字出现在同一篇论文上。A作者还鼓励其他合著者作出回应,他们支持他。原作者说,他们宁愿撤回论文,也不愿加上作者X的名字。
编辑表明,此阶段的提款(撤退)不是一个选择,因为没有人质疑本文中的科学,而且关切的是仅仅是作者。编辑还指出,通过期刊的网页提供的作者指引清楚地表明,任何对文章做出重大贡献bob官方app的人都应包含在作者名单中。内部文件大学的先前存在和接受作为作者X的研究能力的证据似乎是有权贡献的充分证明。如果大学内部存在一些正式挑战,但没有挑战,这将不适用。
作者A的现任部门负责人已基本确认了所描绘的画面。他说,当作者X第一次来到这个系时,作者A宣布他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但这种关系很早就开始破裂,因为作者X原本希望在一个稍微不同的领域做研究。他确认,在提交并接受了内部文件之后,作者X搬去另一个系攻读博士学位,尽管与以前在同一个一般领域。他同意提议的行动,并说他将试图说服作者A,但目前还没有反馈。
问题
(1)期刊可以在未经其他作者协议的情况下作出决定添加作者X的姓名吗?鉴于作者A等的意见,这似乎是不合适的。
(2) 是否可以用勘误表来说明添加X作者的建议的完整顺序,a、B、C和D作者说,如果决定这样做,他们将撤回他们的名字,因此,该论文现在将被认为是X作者的作品?
(3) 作者A和其他人要求收回论文的请求是否应该被接受?这似乎完全不合适,因为没有人反对这项科学或声称这项工作不应发表在科学的理由?
论坛同意,编辑不符合谁是纸上的作者。编辑没有了解争议的细节。这是作者及其机构的责任,需要由他们或独立方解决。然而,纸张是不可接受的,因为它是不可接受的,编辑应该对论文提出一份说明,说作者争议。编辑甚至可能表明该机构无法解决这一纠纷。这可能会提示作者或机构来解决这个问题。编辑可以向作者建议他们找到一个独立的仲裁员来审查案件,其决定他们同意遵守。另一个建议是为了编辑建议在论文中包括作者X,然后给另一个作者撤回其名称。
编辑告诉论坛,随后,部门负责人建议作者X应列为纸质的第二作者,作者A似乎接受了这一点。如果是这种情况,论坛建议编辑重点宣告裁定通知,该论文正在纠正该机构的建议。
由于讨论了案件,编辑致力于让该机构承担决定的全部责任。这一直有效地让所有各方表明他们将接受决定,尽管在进行拟议的逆势上,第一作者(a)恢复说作者X是不可接受的。该机构坚持决定,并且勘误将很快就会出现。
评论
世卫组织首次提交,日期,以及他们仍然保留了建议的作者证明,并具有想法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