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提交给我们的杂志,介绍了由国际非政府组织在一个低中等收入国家引发了新的法律的公众支持的目的运行的社交媒体宣传活动。作者是来自非政府组织,并在该国的政府部门,一起出资跑活动,并收集和分析在稿件中所使用的数据。
在一些手稿报告的数据都是来自谁在支持拟议中的法律签署了网上请愿人的调查数据。这份手稿提供了可能成为别人计划采取类似的宣传活动的有用信息。该数据以分组格式(计数和百分比),使得参与者不能从鉴定结果。在手稿报告的数据的性质是不敏感的,而且研究一般会被认为是低风险的项目(回答有关参与者如何发现了关于运动和受访者人口统计等的在线调查)。
作者认为所有的受访者同意参与研究。然而,这项研究一直没有审核或由人类研究伦理委员会批准。
问题(S)为COPE论坛
•将回顾性研究伦理委员会审核适合在这种情况下考虑的?
从论坛上大多数人的观点是,编辑器应该获得追溯伦理委员会批准了这项研究。然而,论坛注意到,它是由编辑器,这是他的主观判断;如果编辑器是满意的当前位置,常识告诉他,这项研究是合理的,那么他就应该公布。
尽管低风险,一些论坛中警告说,编辑应谨慎的侧犯错的研究涉及人类受试者和建议是回去给作者,并要求他们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了这项研究。如果获得追溯批准,论坛建议记在纸上说,得追溯批准,在完全透明的利益。在()上午8时观众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大多数人赞成要回的作者,并要求他们取得追溯伦理委员会批准。
从论坛另一种观点认为编辑应该只寻求在特殊情况下回顾性分析。作为一个规范,追溯批准不应该用于那些已经完成,除非有特殊情况(在例如一个战区进行的研究)的任何研究。有人建议,为作者提供了上获得的同意的类型更具体的信息,为此要发布的附录中的文件。
通常情况下,需要批准不同国家的不同,这COPE文件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m.lang0752.com/files/Guidance_for_Editors_Research_Audit_and_Service_Evaluations_v2_0.pdf
作者通过编辑通知,他们需要解决的缺乏伦理委员会批准了研究的问题,并建议他们寻求从机构审查委员会追溯伦理委员会批准。然而,作者重新提交不伦理委员会批准的手稿,并指出,伦理委员会批准不需要在国内这种类型的研究(调查)在研究进行。编辑请求他们提供进一步的材料,如在国内或其他官方文件的科研道德权威了一封信证实了这一类型的研究会自动从要求伦理委员会批准豁免,以及参与者的信息和同意声明。
该杂志正在等待从材料的作者,以确认该研究符合公认的标准。
跟进(十月2016):
作者提交给杂志的响应。而不是从伦理委员会批准豁免的证据,他们在该国获得的追溯伦理委员会批准从有关机构审查委员会和提供的证书。手稿已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