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编号:
97-04
案例文本(匿名):
提交出版物的论文描述了一系列患有肾功能衰竭的儿童,患有从商业获得的捐赠者移植的肾脏。本文的作者尚未进行移植物。事实上,他们已经在另一个国家进行了。作者简单地报告了患者返回后发生的事情。本文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虽然不优先发布优先级。可以在道德地面接受吗?通过发布本文,编辑是否向宣传到最谴责的练习?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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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生活捐赠者是道德不可接受的,因此结果由不道德的行为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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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移植社区在商业捐助者中存在困境,那么人们可能会争辩说本文应以道德评论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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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出版物都可能有助于合法化本质上错误的商业捐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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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ans销售的道德尚不清楚,并将最适合委托伦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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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关于纸张本身的有效性的辩论。由于捐助者没有数据,它可以拒绝科学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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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它更容易拒绝这种类型的论文并忘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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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定义道德“坑” - 例如,捐助者是否是自由意志的捐助者?他们是囚犯,被执行的囚犯,儿童或其他不能获得知情同意的群体吗?
结论
编辑应询问捐助者的进一步和更好的详情。如果即将到来,纸张不会落入“坑”,那么它应该发表与道德评论一起。编辑有责任肯定行动,通过一家社会带来国际社会的注意。
跟进:
要求进一步确认,但没有收到。本文被拒绝了。
年:
核心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