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分析在打印前的期刊中发表,然后在印刷中。几个月后,在没有与该研究联系的大学联系期刊。读者概述了与META分析的一般问题。编辑团队(包括统计编辑)讨论了担忧,并决定荟萃分析的总体结果不受影响。申诉人坚持在批评中,这是向原始文章的作者中转发。第一作者为提出的问题提供了详细的回应;期刊在当时没有要求错误。
申诉人和编辑部之间的讨论涉及提出的问题的程度是错误或“意见问题”。一个错误清晰,并被错误纠正。在期刊的观点中,提出的其他问题是开放的解释。申诉人被邀请向编辑写一封信,但他们拒绝并持续存在错误,或者应该出版错误,或者期刊应该考虑撤回这篇文章。
由于一些批评点对该领域的普遍感兴趣,而且还努力解决申诉人持续批评的问题,期刊决定发布主编和统计编辑的编辑评论。该编辑评论涉及申诉人的担忧,并增加了与荟萃分析的解释相关的一些额外考虑因素。申诉人有机会审查编辑评论,而期刊还要求承认他承认将问题带来了期刊的注意力。申诉人提供了他的反馈意见,该反馈是纳入的,也是他允许承认的。该期刊还给出了原始文章的作者有机会回应编辑评论。作者编写了一个学术回答,并在不包括有争议的研究时重新分析数据。编辑评论发布,以及承认作者的答复和错误。
在公布编辑评论之前,期刊与申诉人举行了会议。申诉人在上一年中发表了一份关于相关问题的论文,但在期刊上发表的研究与申诉人自己集团的先前荟萃分析不同。这尚未向期刊披露。还有清楚的是,申诉人没有联系本文的作者分享他的担忧,期刊鼓励他这样做。
随后,申诉人提出了与作者讨论的原始Meta分析的新问题。申诉人坚持需要额外的错误;Meta分析的作者现在正在准备第二个错误。申诉人再次邀请邀请给编辑函,再次拒绝。
期刊担心第二次错误不满足申诉人,除非“期刊”同意撤回原始文章,否则这个问题不会结束。对期刊的评估是撤回本文的理由不足。申诉人最近给作者的电子邮件表示,他们将联系提交人的大学和同事以及支持这一研究小组工作的资助机构关于该团队所作的据称错误。申诉人还要求期刊涉及出版商的“伦理委员会处理出版过程”。
应对论坛的问题
- 期刊是概念最大限度地减少读者可以对作者声誉作出的潜在损害,读者与编辑团队不同意的作者以及原始文章的作者是否与意见差异有关?
- 期刊是如何回应读者的(不合理)请求关于在期刊上发布的内容和/或请求撤回文件,如果编辑团队认为不充分有问题以导致缩回?
- 编辑团队可以更好地回应读者的担忧吗?
论坛指出,虽然希望保护作者免受这名申诉人来保护作者,但它不是日记的责任。编辑有责任根据日志的数据和对等审查进程来保护学术录制,并发布勘误或撤退。在这种情况下,似乎这似乎是投诉人和作者之间的个人Vendetta的问题。论坛表明,编辑可以考虑联系提交人的机构并要求他们调查。
该论坛提到的是,期刊遇到持续存在的个人 - 他们提出一个问题,期刊的地址并潜在纠正这个问题,但申诉人不满意并拒绝接受问题已经解决了。所有期刊都可以遵循正当程序:期刊应该有一个过程,有一个过程遵循这个过程,是透明的,保持良好的记录。最终,编辑有权决定他们发布,编辑和出版商的决定是最终的。这些期刊是否清楚地向申诉人传达了这个问题?申诉人要求“期刊”涉及出版商的道德委员会,如果在出版商处存在道德委员会,编辑可能会考虑此选项。
这些情况对于期刊可能非常困难,尤其是持久的申诉人。如果期刊已完成其到期的程序并确定文章站立,有或没有错误,那么已完成的进程。如果投诉人回到了未被考虑或未被发现的新的关注或问题,可能是再次查看文章的原因。但是,如果他们只是重申以前提出的问题,则编辑说他们已经考虑过那些问题并且案件已关闭是合理的。
期刊是最小化损害的责任?期刊的责任是对文章的内容。读者对日志外部的内容无法由期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