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至2003年期间,西方研究人员对非洲怀孕的游牧病成员进行了纵向研究。它们在怀孕期间和妊娠期血液样品进行血液样本以测试特定疾病。那些测试阳性的人得到了治疗。还尝试追踪联系,孕妇在怀孕后重新检查,以确保有效治疗。
研究人员还有制度伦理批准和妇女的口头同意,用于对产前艾滋病毒检测进行匿名血液样本。这些样品未命名并在区域实验室测试。那些测试积极的人没有治疗或告诉结果。虽然在该地区被推荐,在该地区推荐了用于预防艾滋病毒的母婴传播的低成本药物,但研究小组没有试图提供艾滋病毒服务。他们判断,任何艾滋病毒检测或治疗都应在整个地区正式实施,并且它是“超出他们项目的范围”。
研究团队是否失败了对审判参与者的道德义务,并且应该在杂志中拒绝发布研究?
编辑通知了论坛,虽然伦理委员会批准的批准机构的研究获得了批准,但他并不满足该研究是道德的。论坛的成员分享了编辑的关切,并且对编辑的立场占据了压倒性的支持,因为研究团队可能失败了对审判参与者的道德义务。还有人们认为,对待妇女的资金可以在研究时提供,因为单剂量HAART以避免垂直变速器的成本低。最终是编辑的决定是为了作为道德委员会批准开展研究项目的决定,并没有向编者签订发布其结果的义务。
编辑用他们的担忧写信给作者,作者回答说,他们的研究人员在妇女交付之前可以获得所有结果是错误的;这不是非洲国家当局伦理委员会批准的议定书。显然,在他们的组织中有一个打嗝,使这个人在交付前给了这个人的了解妇女的测试结果。作者的提议是为了简单地消除论文中的部分,提到了研究人员在交付前访问所有结果。
编辑认为这是不可接受的,因为它已经混淆了真相,而作者通过说实际上,这项研究没有道德批准(不同的人,而不是他们实际实施的那个),这位作者已经变得更糟。On this basis, the paper was rejected and the authors’ supervisory bodies are being informed (the WHO said it wasn’t them, and the editor has yet to obtain the addresses of the supervisory bodies in the USA (where the researchers are based) and in Africa (where they had the approval of the governmental author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