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编号:
03-20
案例文本(匿名):
不久前发表的一篇研究文章详细介绍了一种侵入性测试。作者获得了患者的知情同意,但没有寻求伦理委员会的批准。随后,《华尔街日报》刊登了X的来信,详细说明了文章存在的问题。X和其他人试图复制这项研究,但未能达到所描述的准确度水平。X表示,这不是一项已确定的临床试验,也没有为论文中所述目的而事先公布其应用。此外,作者没有使用该测试所需的证明,患者的情况影响了他们的神经。尽管这篇文章的问题在它首次出现六周后才发表,但作者无法提供调查的原始数据。X称,国家监管机构在与他通信时表示,将由《华尔街日报》决定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编辑表示,这并不是《华尔街日报》对国家监管机构判断的理解。《华尔街日报》决定等待国家监管机构的调查结果。由于作者所在机构的高级成员指控X诽谤,这一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国家监管机构发起了进一步的调查。X被免除了这项指控。调查没有发现欺诈的确凿证据。《华尔街日报》编辑委员会多次讨论这个问题,认为应该公布国家监管机构的调查结果,并要求作者作出答复。
建议:
-要收回一份文件,就必须有在公共领域存在欺诈行为的无可辩驳的证据,而且唯一能够在这一问题上行使正当程序的机构没有就欺诈行为作出明确裁决。-撤销宙斯盾的通知还要求提供不当行为的证据,因为这相当于同一级别的指控。-X应该写信给杂志,包括来自国家监管机构的信件,前提是他很乐意发表。-提交人应享有答辩权,国家监管机构也应享有答辩权。-《华尔街日报》应就上述问题征求法律意见。
年份:
核心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