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数量:
17-21
案例文本(匿名):
提交了一篇文章,涉及200多名患有全身性疾病的孕妇(2010 - 2015年),招募并分配到对照组或积极干预组(其全身性疾病)。对照组给予常规产前护理,干预组对其孕期全身性疾病进行积极监测和管理。
在非主动管理的对照组中,发病率和死亡率显著增加。我们(审稿人和编辑)关注本研究设计的伦理问题。特别地,似乎被分配到非积极治疗/对照组的怀孕患者并没有按照今天所谓的“标准护理”来管理他们的全身状况。
COPE论坛的问题
•尽管当地伦理委员会已经批准,而且作者声明遵守《赫尔辛基宣言》,但对于一种已知胎儿和产妇结局为阴性的疾病,加入一个非积极干预组是否符合伦理?
建议:
论坛建议,这似乎是不道德的研究行为和严重违反人类道德。
在人类受试者的研究中,为实验目的而隐瞒已知的有效治疗是不道德的。如果有一种已知有效的治疗方法,那么这项研究就不能在伦理上进行,任何机构的审查委员会都会对这样的方案提出质疑。如果目前还不清楚主动治疗的有效性,而研究人员正试图确定主动治疗的有效性,那么就应该制定严格的研究方案。这样的方案将确保所有人类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以及在研究对照组受试者明显存在任何医学危险时打破随机化的过程。如果在本研究中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作者应向其所在机构或国家一级的研究诚信办公室报告。
编辑可以出于伦理考虑拒绝发表一篇论文,而不顾当地的伦理批准,期刊也可以要求该机构重新评估这份批准。如果已知治疗/管理是有效的,那么拒绝治疗/管理是不道德的。
跟进:
这份手稿被拒绝的原因有很多,包括研究设计的伦理问题。
解决方法:
情况下关闭
年:
核心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