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作者提交了一份有趣的病例报告,但不是以期刊的风格写的。因此,编辑请作者重写病例报告,并重新提交。他们在一周内就做到了。该病例报告被发送给同行评审,接受并发表。
其中一位作者的部门负责人随后写信给该杂志,称该病例报告此前曾发表在一份非英语期刊上。此外,在这一版本的案件报告中,而不是在最近的版本中,部门负责人被列为作者。部门领导没有被询问或告知提交给英国杂志的事情。系主任提供了以前出版物的参考资料。编辑拿到了那份报纸:看起来确实是同一件事,因为它基本上是同样的故事和同样的人物。部门负责人和向编辑提交病例报告的两名作者被列为作者。
作者为每一份投稿都写了一封求职信。两份求职信都指出,该病例报告没有提交给任何其他期刊。这些信件是在该病例报告发表在非英语期刊之后发出的。他们分别通过电子邮件联系了两位作者,并要求他们解释这一差异。他们被警告说,如果不能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该杂志将不得不撤回病例报告。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他们都写信说他们会提供解释,但还没有这样做。
论坛的大多数成员都同意有理由撤回这篇论文。但是,另一些人认为,由于这些论文用的是不同的语言,“重复发表的通知”更为合适。大家一致认为这绝对是一起不当行为。这里有两个问题:(1)与两篇论文上的名字有关的作者问题和(2)重复出版问题。第一本期刊也可能存在版权问题。建议是写信给作者所在的机构,但在这种情况下不是写信给系主任,因为他可能无法保持公正。有人建议给大学院长写信,请他调查一下。
作者写信给我们说,以前的出版物不是科学出版物(即,在杂志上而不是在期刊上)。他们说,这本杂志没有编辑,没有同行评审,也没有签署的作者协议。他们给我们寄了一份作者须知的影印本,并突出了一句“请记住,您不是在写科学出版物”,由此他们推断该杂志不是科学出版物。
然而,该出版物在其原籍国是相当知名的期刊。它有一个编辑。它在PUBMED上被索引,就像他们最初的出版物一样。关于“不写科学出版物”的声明似乎是指该部分,而不是整个期刊:此外,它是在“风格指南”部分,因此似乎是为了鼓励清晰的写作。
因此,我们撤回了这篇文章。
我们还写信给告诉我们重复出版的教授,感谢他。
我们收到了这篇论文的作者之一的病例报告,以及告诉我们重复出版的教授。我们拒绝了它,理由是它很好,但并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