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于三月份提交给我们的杂志(杂志A)。根据《华尔街日报》的工作方针,这篇文章最初是在内部审阅的,并将评论发送给作者。作者对评论作出了答复,但不同意将文章改为简短报告的建议。作者发了一封相当不礼貌的信,批评该杂志的政策。我们回复说,如果作者对杂志的决定不满意,他们可以根据我们网站上明确给出的指导原则撤回文章。bob官方app
作者没有按照期刊程序撤回文章,他们没有提交由所有作者签署的撤回表格。根据期刊政策,任何手稿的版权归期刊所有,除非以适当方式撤销。
作者将这篇文章提交给了另一家地方杂志(杂志B),并在那里立即发表。
由于日志A未关闭该文件,因此向作者发送了多个提醒。如果作者不再对发布感兴趣,我们希望从数据库中删除该文件。作者回信说,这篇文章是在7月份发表的。
我们首先写信给作者,说这是不道德的,等于双重屈服。我们再次收到一个相当不礼貌的答复。然后我们写信给发表这篇文章的杂志的编辑。显然,本杂志并不要求作者做出不提交承诺。编辑的回答很含糊。我们向他发送了双重提交的详细信息,他发送了两行回复,询问应该做什么。我们建议这篇文章的版权仍在我们手中,因此他应该将这篇文章从《华尔街日报》的网站上删除,直到文章以正确的方式撤回。编辑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这篇文章仍然显示在另一家杂志的网站上。
COPE论坛的问题
- 我们是否应该对作者的错误行为袖手旁观?
- 如果不采取行动,是否会鼓励作者为了方便而在未来做出不当行为
- 我们是否应该向犯了错误但没有回应的《华尔街日报》编辑追查此事。
作者似乎没有遵循首选期刊政策,但这种行为并不一定不道德。这位编辑告诉论坛,提交后版权将转移给该杂志。论坛注意到,虽然版权正式属于A期刊,但该期刊没有该文章或修订版,因此他们持有不想发表的文章的版权。稿件提交系统可能非常麻烦和不方便,而且因为技术问题惩罚作者似乎很严厉。如果作者决定撤回论文,也许制作编辑可以帮助完成这一过程。
尽管作者的行为是不礼貌的,但以版权为理由对论文提出索赔是不合理的。这种行为是不礼貌的,但不是不道德的。《华尔街日报》可能希望修改他们的政策,以便撤回一篇文章不涉及这种技术问题。
有人建议《华尔街日报》修改其要求在提交时转让版权的政策。这在国际上是不寻常的,事实上它可以把作者扣为人质。另一个建议是给作者发电子邮件解释他们的错误,然后让事情平息下来。编辑可能还会最后一次联系另一家杂志的编辑讨论此事。也许Y杂志确实与作者进行了讨论,从他们的角度来看,他们可能认为作者正确地撤回了他们的论文。
按照COPE论坛的建议,我们写信给杂志B的编辑,要求他们采取行动,联系作者,要求他们从我们的杂志上撤回文章。最终编辑说服了作者,他们提交了撤回表格。案件现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