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杂志接受了一项随机对照试验,尚未在网上发表。在提交的论文中,随机对照试验描述为2004年开始,2011年完成。我们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和一个电话,来自一位未被列为论文作者或审稿人的个人,他涉嫌与以下争议:
•2004年至2008年期间,他是一名审判调查员。
•他分析了2008年本研究的数据,这些数据在2010年以医学博士论文的形式发表在进行本研究的机构中,此后试验方案可能会发生变化。研究结果被提交给一家期刊,但被拒绝,没有提交到其他地方。
•他没有被列为手稿的作者,尽管他对这项研究的贡献在手稿中得到了承认。
•2008年之前收集的数据是非盲的,以便在对2011年之前的全部数据进行全面分析之前进行数据分析。
•对于在评估主要结果指标时是否应将某些受试者纳入数据分析存在争议。
《华尔街日报》迄今采取的步骤:
1) 我们已写信给原稿的通讯作者,告知他已收到此投诉,并有责任进行调查。
2) 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这份手稿的出版过程已经暂停。
3) 我们要求申诉人提供以下文件:2004年的原始审判方案,以便与注册版本进行比较;2010年发表的医学博士论文,以便将其结果与目前提交的手稿中报告的结果进行比较;提交给其他期刊的研究结果草稿,该期刊于2010年提交,但因其结果与当前提交的手稿中报告的结果进行比较而被拒绝出版。
下一步
4) 当收到额外信息时,我们将征求同行评审员的机密意见,以提供他们对所称差异的反馈。
5) 如果我们发现上述差异似乎是有效的,我们将联系目前提交的作者,并要求澄清两个作品之间的联系,并对任何发现的差异作出回应。
6) 有鉴于此,我们将重新审议《稿件接受决定》。
7) 如果我们认为任何已确认的问题是严重的,并通过修改手稿无法解决,我们保留拒绝该手稿的权利。
8) 将通知出版商及其出版合作伙伴,以便其法律部门事先通知案件。
COPE论坛的问题
•期刊是否采取了正确的步骤?
•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
•如果当前作者根据发现的任何差异适当修改手稿和作者身份,我们打算接受论文。这样可以吗?
•在上述情况下,我们有什么义务通知提交人的机构?
论坛得到更新,该杂志已收到上文第(3)步所要求的文件。杂志没有同行评论员的参与,编辑们审阅了材料。在审阅文件时,编辑们发现了不一致之处,并联系了作者要求解释。
论坛提醒编辑们不要卷入实质上是一场著作权纠纷。日记本的作用可能是有限的。建议以中立的方式提及该机构。
论坛讨论了《审判注册杂志》的政策。由于试验于2004年开始,从技术上讲,作者不需要预先登记。一些期刊要求提供完整的试验方案(而不是临床试验网站上的方案),因为它通常更详细。《华尔街日报》可能会考虑这样做,以避免今后出现类似情况。
另一个建议是向批准这项研究的伦理委员会索取文件。伦理委员会也应该有任何协议变更的证据。如果有任何差异,也可以提请机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