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手稿由X杂志出版,由作者A(最后一位作者)提交。作者B声称,与作者身份有关的欺诈行为发生的原因如下。
(1) 作者A没有参与为论文制作数据,也从来没有合作过任何版本的手稿。
(2) 一篇内容非常相似的论文,是作者C(第一作者)博士论文的一部分,被接受发表在Y杂志上。
(3) 发表在X杂志上的论文中的数字与作者C博士论文中的数字完全相同。
(4) 在《X杂志》上发表的论文中,作者B的名字被拼错了,以避免在PubMed的文章搜索中被识别。
《X》杂志的编辑通过电子邮件联系了所有作者,他们的回复如下:作者C(第一作者)、作者D和作者E同意作者B(声称作者)。尽管收到5封电子邮件,但作者F没有回应。
此外,作者B给我们发了一封由他所在大学的副校长签名的信,同意并支持作者B提出的观点。
提交人A(最后一位提交人)不同意所有指控,并指出以下几点。
(1) 作者A声明,他是2004-2009年期间Z国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作者B的职责是在其位于W国的实验室中帮助分析样品。
(2) 提交人A向提交人B的大学提交了一份正式申诉,声称他们(提交人B、C和D)在未通知或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无权使用数据。此外,他们没有得到任何患者的同意。
(3) 发表在X杂志上的论文是原稿,已分发给所有作者。
(4) 作者B的名字在X杂志上被错误地拼错了。
作者B要求论文必须从期刊X中收回,他还要求编辑确保论文从PubMed中消失。
总之,所有的作者都确认数据是正确的,但是他们不同意作者身份的问题?
由于电话线质量问题,无法在论坛上讨论此案。委员会对此案给出了以下建议。
所有人都同意这是一个复杂的案件,最好知道哪篇论文是先提交和发表的,是X还是Y,尽管看起来很可能是X。另外,F作者的角色是什么,他/她是隶属于a作者协会还是B、C和D作者协会?在处理署名争议之前,必须确认是否需要并获得患者同意。如果这项研究不合乎道德,就有理由收回论文。你知道这场争论吗?由于双方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存在分歧,比如作者A是否参与了这项研究,因此需要制作官方文件,如果可以的话,还需要制作电子邮件对话,以考虑如何进行研究。因此,应该进行更多的信息收集,并要求该机构进行正式调查,以查明真正的问题首先是什么。在这种合作研究的情况下,该杂志可能有助于检查或征求双方关于生物材料转让和数据共享的国家法规和体制政策的信息。
这篇论文不能从PubMed上“消失”,但在这一点上,大多数人同意应立即发表“关注的表达”,编辑们需要进一步调查以下问题:(1)患者同意;(2)内容重叠;(3)每个作者在两篇手稿上的角色。此外,还需要机构的投入,编辑应澄清大学副校长的发言是否来自正式调查。
一些大学的政策使伦理问题更加复杂:如果他们在自己的国家以外进行研究,他们需要(1)该大学和(2)研究所在国家的任何伦理制度的双重伦理批准。
编辑在他的期刊上发表了一份关切的声明,称其中一位作者对通讯作者的署名提出了质疑。提交的材料被搁置,提交人都已被告知这一要求。《华尔街日报》的调查尚未得出结论。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华尔街日报》决定发表一篇表达关切的文章,提醒读者注意,有人对这篇论文的作者提出了严重的问题。
更新(2013年6月):
- 这篇论文最早发表在Y杂志上,但最早发表在X杂志上。
- 作者F隶属于作者A的研究所。
- 作者B大学(副校长)的机构意见指出,作者B、C和D是数据的合法拥有者,并确认没有通知作者B、C和D提交给X杂志。
- 这两个国家大学的伦理认可是由作者B提出的,而不是作者A。
- 作者B、C和D表示,与作者A的联系已经有7年多了,而且这项研究是在作者A离开研究合作单位很久之后进行的。
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作者B声称作者A有抄袭行为,并要求论文必须收回。有相当多的证据表明抄袭可能是作者A所为。COPE建议我们怎么做?
(议会提供了以下建议。)
发表关切的表达是正确的途径,但现在需要一个解决办法。安理会认为,有充分证据表明,该文件此时应正式撤回。
如果编辑确信他们所拥有的账户是正确的,也就是说,该机构没有提供进一步的信息,他们可以根据COPE指南,基于以下理由考虑撤销:bob官方app
•“研究结果以前在其他地方发表,没有适当的交叉引用、许可或理由(即重复发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结果以前没有发表,而是更早提交。
•“这构成剽窃。”
然而,编辑必须制定时间表,列出问题,以便撤回声明清晰准确,并在发布撤回声明之前获得作者和相关机构的同意,即使可能只有作者B、C和D同意撤回通知。收回通知多也要注意谁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