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作者A提交了一篇论文,报告了在特定人群中发现的一种罕见综合征的基因突变。该论文引用了作者B在2006年的一份报告,该报告将疾病基因定位到了一个狭窄的染色体位置,但没有真正识别出该基因(这在当时的技术上是很困难的)。
作者A的论文独立地复制了早期论文的图谱数据,并通过外显子组测序来鉴定基因,这项技术自2006年的图谱论文发表以来已被广泛使用。由于该图谱是独立复制的,因此所用的方法足以确定该基因是否有任何先前的知识可用。
作者A要求编辑排除作者B和作者C(来自不同机构的另一位研究人员)作为评论员。因为早先的论文明确指出B作者是竞争对手,而且其他地方也有外部裁判的专业知识,所以请求被批准了。经过一些小的修改,这篇论文被接受发表在杂志上。在被接受的当天(时间完全是巧合),作者B和C的两篇论文在不同的杂志上在线发表,报道了相同的基因发现,以及一些有关基因的功能数据。
一个月后,A作者的论文发表了,不久之后,编辑收到了B作者的电子邮件,要求撤回A作者的论文。据称,提交人A报告的作品不适当地使用了提交人B在2009年秘密提供给他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披露作者B当时已经发现的突变基因的身份,但没有公布,等待功能研究完成。提交人B声称,这些资料是在一次非公开会议上秘密提供给提交人A的,目的是帮助对病人进行临床管理和遗传咨询。未签署保密协议或类似文件。另据指称,提交人A的研究小组在他们的研究中包括了他们知道已经由提交人B研究的三名患者。
有几位医生和研究人员参加的这次会议的保密性质存在争议。作者A在回答编辑的要求时说,这次会议对所有人开放,但不能提供任何公开声明的副本。作者A是通过一封私人邮件(来自与会者之一,而不是直接来自作者B)了解会议的。这封电子邮件的副本已提供给编辑,但并未提及保密性,但可能被解释为合作邀请。作者B和他的合作者说,这次会议只是受邀参加的,会议内容的机密性显而易见。作者B的临床医生合作者没有回应编辑的重复要求,即根据两篇论文中的每个人的谱系ID来确定三个重叠的患者。
在回答编辑的询问时,作者a说,2006年(因此,在2009年会议之前),他获得了鉴定该基因的资金。有一个事实很清楚:在2011年,突变基因的知识并不是执行作者A报告的工作所必需的。作者A报告的工作使用无假设的方法解决了“从头开始”的问题,并且不需要事先的知识。
编辑认为,虽然作者A的行为可能不是最合作和合议的,但没有任何不当行为证明撤回论文是合理的。
在解决这件事时,科普的意见将受到高度重视。
论坛一致认为,由于该文件在科学上是合理的,因此没有理由撤回。重要的是不要在数据没有问题的地方收回论文。虽然A作者可能表现不好,但没有不当行为。如果没有出席会议所获得的信息,论文本可以写成,那么申诉人就没有理由申诉。
论坛建议编辑请作者B给编辑写封信,在期刊上发表。读者将被提醒注意这个问题,作者A将有机会作出回应。编辑不妨告诉作者,他征求了考普的意见。
编辑把论坛的建议传达给了两位作者。作者B和他的合著者决定不就此事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