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编号:
11-16
案例文本(匿名):
我收到了一份提交的提交,向网站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心理健康问题的网站。它由高级同事和我自己审查。虽然科学很好,但我们都担心没有提及任何道德批准。我向作者提出了这个问题,特别是鉴于涉及欺骗。
作者随后似乎已经开始了他们的机构委员会的伦理批准。委员会似乎已批准与该网站上的通知批准,该网站表明调查问卷中的材料是在研究中雇用的,而不是支持本网站提升的活动,首先指出。通知将保持3周,以便任何参与者可以要求他们的回复从研究中删除。没有人要求这样做。
我们讨论过这个问题“内部”。有人建议,鉴于制度审查委员会批准该研究并要求作者通知参与者,不一定排除出版物不一定排除。当然,机构审查委员会和作者需要能够制定与项目提交和批准有关的完整文件。
我们将非常感谢应对这个问题的建议。
建议:
如在应对论坛的许多次提及,仅仅是因为一项由机构审查委员会批准的研究并不意味着编辑必须认为它是道德或发布它。此外,机构审查委员会批准并不能保证该研究没有缺陷。
有些人质疑什么样的机构将批准在弱势患者中的这种研究。其他人认为他们不会发表这项研究 - 这些人口没有完全了解了这项研究,因此研究是误导性的。这是一个脆弱的人口中的不道德研究。
建议不是发布论文并写信给作者告诉他为什么。另一个建议是写信给道德委员会,并询问为什么他们批准这项研究。
跟进:
编辑与论坛的评论写信给作者,并表示期刊不会发布文件,并不应该试图寻求在其他地方发布它。作者没有回复。
解析度:
案件已关闭
年:
核心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