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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

理事委员会(最多12人)由主席团成员(主席、副主席、秘书和司库)、前主席、民选委员和增选委员组成。管理人员和理事委员会由宪制成员选举产生。受托人同意维护议会的原则受托委员会及校董会道德守则。受托委员会的成员是慈善法例下的受托人和公司法下的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公司法,受托人和理事会成员都是宪制成员。理事会每年开会四次,由理事会主席领导。

[最后更新日期:2020年8月20日]

图显示托管人和理事会成员的地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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