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道德社会科学问题
背景
一般和出版道德的研究伦理史如最初并主要在生物医学科学中基于基础。As concern over issues of animal care, human participant protection and research integrity developed throughout the latter part of the 20th century, some members of the 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 communities raised concerns that the cultures in their particular disciplines differed and that a ‘one model fits all’ was inadequate to evaluate research ethics and publication ethics.
社会科学
大多数定量社会科学研究涉及的研究方法在范围和性质上与自然科学和生物医学科学相似,包括假设检验、统计分析,并嵌套在长期公认的调查科学规范中。对于以人类为对象和参与者的定量研究也是如此。在许多国家,对使用动物或人类参与者的研究的批准,要求研究人员在进行这类研究之前获得机构的研究伦理批准。一些研究人员不同意事先获得伦理审批的要求,称他们的研究风险低,不需要审查。这些研究人员有时在社区组织的支持下开展工作,并避免机构伦理审查。
同样,有纪律反对所有这些要求或发现它们对其特定的研究领域有问题。关于需要识别差异的许多投诉来自包括:民族志,人类学,社会学,犯罪学和心理学,教育和社会工作中的一些子学科。此列表是说明性的,而不是详尽无遗。
问题
- 一些社会科学家反对机构研究委员会,理由是这样的批准是严厉的,作为评估他们的研究的工具是不合适的。他们通过社区团体进行研究,避免机构批准。编辑应该如何处理这些研究和手稿?
- 如果在没有制度伦理批准的情况下,编辑在从未完成研究的社会科学家撰写的手稿时会做什么?
- 编辑何种准bob官方app则要求评估作者认为他们的领域应该使用截然不同的标准评估他们的字段,而是在研究道德和研究完整性而不是其他探究领域的标准?
- 出版商应制定政策,以处理研究人员索赔,社会科学与其他科学不同,需要在没有道德审查的情况下进行评估?
- 大学的豁免是否足以让编辑考虑出版那些被认为可以免于伦理审查的手稿?
- 编辑应该如何确定是否发布对非法活动和非法行为的研究?
参考
Eysenbach,G.和Till,J.(2001)。互联网社区定性研究的伦理问题。BMJ,323(7321),1103-1105。
Hoeyer,K.,Dahlager,L.和Lynoe,N.(2005)。研究伦理的冲突概念:社会科学家和医学研究人员的相互挑战传统。社会科学与医学,61,1741-1749。
Katz,J.(2006)地下民族测量仪的伦理逃生路线。美国民族学生,33(4),499-506。
厨房,H.(2007)。研究道德与互联网。(Fernwood Press:Nova Scotia)。
Stanton,J.和Rogelberg,S。(2001)。使用Internet / Intranet网页收集组织研究数据。组织研究方法,4(3),200-217。
注释
我们的方法是要求所有作者在其提交方面包括伦理声明。如果接受,这将作为纸张的一部分发布。如果没有道德批准,或者提交人没有观察到一组公认的道德准则,那么他们需要这么说。bob官方app
如果我或审稿人士认为这项研究是不道德的,那么我会行使我的杰洛伐才能拒绝提交。
就个人而言,我认为这应该是社会科学期刊编辑的涵义,以要求制度伦理批准的证据 - 他们的独家担忧(以及审稿人)应该是在道德上以他们确定的内容进行道德进行的手稿本身。在我看来,期刊编辑授权的扩大包括在三方面存在的制度伦理批准证据的要求:
1)它鼓励道德界面的典范方法,由此编辑和审查员不关注研究本身的伦理,而是对正式批准的证据;
2)它假设需要制度伦理审查与国家内部和国家内部不一致的那条线(它不是),并且这些类别之间的界限是清晰的(它们不是);
3)促进道德蠕变。例如,在加拿大,有轶事证据证明,希望发布简单的方案评估(在国家指南下不需要制度伦理批准)正在提交其制度伦理批准的学者,因为他们认为他们不能发布它们bob官方app除此以外。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国家现在都在考虑缩减社会科学研究的机构伦理监督的方法(例如对美国系统的拟议改变),而COPE的要求使这一过程更加复杂和困难。
我与伦理委员会的经验(提交项目以获得批准和作为教员坐在伦理委员会)是,这种模式不适合所有类型的研究。大多数人对生物医学模式非常满意,并了解什么必须在知情同意中,什么是适当和可行的方法,谁是受保护的人口,等等,只要它与医疗、药物或设备有关。作为一个社会学家,试图获得民族志研究或焦点小组的批准,伦理委员会不想听到这个。首先,你会认为社会学不是一门科学,所以不管你做什么。然后,他们会告诉你如何才能让研究“更科学”(即定量分析)。无可否认,我的经验在过去几年有所改善,现在有一些非常好的大学IRB网站试图解决所有研究者的担忧。
也就是说,在我作为编辑的角色中,我已经提交了研究人员和教师,他声称他们的项目遇到了IRB豁免指南,因为它是一个计划评估或经济分析;bob官方app然而,数据是明确保护的数据(联邦政府,部落卫生服务数据库或个人电子健康记录),其具有保护隐私的要求。在某些情况下,通过这些类型的数据发布纸张可以在很多麻烦中获取作者,编辑器和发布者。
这些问题可以在纪律水平和该纪律的适当期刊上回答。当作者提交到他们的纪律之外的期刊以及事实上,发现可能会对其他学科交叉并对其有意义的问题来源。我们是否希望扼杀这种思想的交叉授粉?我不。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在逐个案例的基础上处理了这些问题,并尝试使用常识。我也会查阅某些领域的顶级期刊,尤其是社会学,以了解有关提交研究手稿要求的指导方针。bob官方app我很乐意看到社会科学期刊的编辑们对评估其领域的研究应该考虑哪些因素作出深思熟虑的解释。即使不需要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批准,并且作者为他们的声明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理由,我可能会问作者,他们是否已经明确通知了行政当局他们将发表他们的发现。我发现一些机构说,评价或QI研究不需要IRB批准,因为它不应该被传播。调查结果旨在告知特定地区的变化,而政府可能没有想到,他们的缺点会在诸如文章之类的公共论坛上公布。在这些情况下,在我看来,某种程度的疏忽是必要的。
我发现Charon的伦理审查经验相当令人担忧,这是我前一段时间在英国国民健康保险制度伦理委员会中略微接触到的。人们逐渐认识到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差异,这是可喜的,并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卫生专业人员越来越多地从社会科学的角度开展工作。
但我同意他人并希望谨慎谨慎谨慎,因为鉴于社会科学的广泛资金来源和方法论方法,请谨慎谨慎。我召开了英国社会研究协会的道德论坛,我们经常获得委托工作的独立研究人员,但无处可去获得正式的批准。至少他们从我们的论坛获得建议和指导,并可以在寻求出版物上宣布这一点。我还为欧洲委员会做道德审查,我们已经向审查人员提供了一些关于民族志和人类学方法的特殊特征的审查员 - 这是因为鉴于此类工作的紧急和发展性质难以预测道德困境(即使收集了定性和定量数据),正式批准的一次性审查也会错过,当研究人员“在现场”时,可以错过可能出现的自发问题。
作为“老化和老年人的质量的编辑”,我在我收到的报告中寻找“道德意识”,我收到正式审查。实际上,有许多服务评估表格,它们绝不是缺乏道德的影响。